(1) 约翰逊•威廉姆森学者在他的《普惠型非缴费养老保险金对低收入国家的农村有意义吗?》中认为由于人口老龄化和不断弱化的家庭养老网络等种原因,发展中国家应该不断发展和完善普惠型非缴费养老金制度,这对于低收入国家还存在许多的潜在利益 。8885
(2) 威尔莫学者在他的《发展中国家的普惠型养老金》中认为应该实行普惠型养老金制度,这种养老金制度为全体国民提供了缴费型或收入测试型养老保险制度都不能提供的保护,但如果实行收入测试型则最好是采取对税后收入的测试而不应该是税前收入 。
(3) 卡罗林和珍妮学者在她们的《贫困者的养老金—微观融资的案例研究》中以印度为例指出在人口老龄化加快的国家,越来越长的期望寿命和低社会生产力对贫困者造成了威胁——尤其是对于贫困的老年女性。她们指出虽然印度政府为贫困者提供了国民养老金但仍有大部分的在非正规部门的工人不能享受到这部分的养老金。她们认为应借鉴十年里在众多文献中呈现的新型贫困人群养老金策略,并发挥微观财政部门引导作用 。
(4) 阿曼德•巴里恩托斯和彼得•劳埃德夏洛克在他们的《非缴费型养老金和社会保护》中指出非缴费型养老金计划对老年人的贫困和脆弱性、对国家总体的贫困以及家庭对物质和人力资本投资具有重要的影响,认为非缴费型养老金计划对发展中国家的贫困和社会投资具有显著的意义 。
2、 国内研究综述
(1) 张慧祯和陈炳枝学者在他们的《浅析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探索》中认为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新型农村养老保障体系所起的作用日益突出。农村人口老龄化的加快、家庭养老功能严重弱化、收入分配扭曲使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障制度成为必要 。
(2) 焦军豪学者在他的《试论我国农村家庭养老向社会养老的过渡》中提出了完善我国新型农村养老保障的对策和国外的经验,认为只有增加受力面,获得多点支撑,农民的养老保障才能安全而稳固;只有建立完善的中国特色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农村老人才能衣食无忧、精神愉悦、安度晚年;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意义上实现老有所依,老有所养,才能达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 。
(3) 龚慧敏学者在她的《浅谈刍议中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对“新”、“旧”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进行了对比,并指出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确保农村居民基本生活,推动农村减贫和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文护农村社会稳定意义重大。同时对改善心理预期,促进消费和拉动内需也具有重要意义 。
(4) 贾雅丽学者在她的《试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制度创新和挑战》中认为普惠式新农保的推出是继取消农业税,实行衣业直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之后新农村建设的又一个重要”里程碑”。她深入阐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所进行的理念和制度创新,但同时也认为新农保目前存在筹资、基金管理、与相关制度的衔接等制度难题 。
(5) 公文才和薛兴利学者在他们的《新农保构想:“梯度”普惠制养老金》中认为目前新农保制度中的“基础养老金”实为“无差别”普惠制养老金,它偏离农村老年人劳动乃年龄、居住区域以及基本生活需求的实际。应该坚持“全覆盖、有梯度、分层次”的原则,以“梯度”普惠制养老金代替“无差别”普惠养老金制度。从而为不同年龄,不同区域的农民提供切实的晚年保障。在此基础上,完善自愿性个人账户,使其成为“梯度”普惠制养老金的有力补充 。 普惠型养老金制度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http://www.youerw.com/yanjiu/lunwen_74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