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研究现状
针对政府在促进大学生就业中的作用,大体上有如下几种观点:
一是政府宏观调控,鼓励多渠道多形式就业。胡X涛同志在《十八大报告》中指出:“就业是民生之本。要贯彻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鼓励多渠道多形式就业,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增强就业稳定性。健全人力资源市场,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健全劳动标准体系和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和争议调解仲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强调劳动者、劳动力市场、政府在促进大学生就业中的作用。4251
二是提高财政收入的比重。吴多鹏和韦超提出:提高财政收入占GDP比重及中央财政收入占全部财政收入比重,从而提高政府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能力[2]。他们强调了政府财政在促进就业中的重要地位,强调以国情、省情为出发点,扩大就业,实现充分就业。另外,他们还提出,政府应采取灵活多样的财政政策以促进就业,如建立就业扶持资金,用于劳动力市场建设、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服务费用、特困群体就业补助、职业介绍等费用及促进就业的奖励,资金主要来源于财政预算安排[2]。
三是转变劳动者就业观念,增强失业保险对促进就业的作用。吴鲁平、中国学者瞿振元认为,目前大学生就业总量大,存在“就业难”的问题,政府应引导劳动者转变就业观念,增强失业保险对促进就业的作用。
政府在财政支持大学生就业的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对大学生就业起到了作用,但同时也存在问题。周庆华等人在《关于我省财政支持大学生就业问题的若干思考》一文中,对陕西省政府制定的相关政策在大学生就业中起到的作用加以了肯定,同时也指出了其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政府财政支持大学生就业政策的制定不够完善,没有形成系统化、系列化和体系化的财政支持政策;政府财政支持大学生创业贷款的门槛偏高,能够达到或满足贷款条件者很少等。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加强统筹,完善政策和机制、拓展岗位,扩大就业渠道和领域等对策[3]。
2. 国外研究现状
在日本,政府鼓励创办研究开发型中小企业,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产业,对那些自己创办企业,自谋出路的申请者,给予一定数额的事业扶助金,扩大了就业机会,解决了失业人员再就业、大学生就业[4]。另外,日本的公共人力资源开发机构还为各类人员提供公共职业培训,使求职者的职业能力得到提升,从而能更高效地就业。
德国政府采取“美因茨模式”,每月为愿意从事一些低报酬工作的人提供额外的社会保险补贴,并给予其子女儿童补贴,这一措施直接或间接影响和促进了大学生就业[4]。德国政府还通过降低劳动成本和税率来减轻企业负担,或与地方上一些具有公共性质的企业合作,以提供资金补贴的方式,鼓励他们雇佣失业人员[4]。另外,在德国,失业者若自己办企业,将从劳工部门得到一笔开业补助金,若其雇佣其他失业者,将得到更多的补贴[4]。
法国失业问题由来已久,政府采取了许多方式来推动就业。1997年以来,希拉克政府在解决失业问题上采取“多管齐下、重在治本”的方针[4]。通过减税计划,刺激企业投资;并在不降低工资的前提下,缩短法定工时,并对实行缩短工时的企业给予鼓励性补贴;对吸纳失业人员和大学生的企业,提供巨额补贴,这种种措施增加了就业岗位和机会。此外,法国政府还为就业培训提供经费,纳入政府预算,并提出50项优惠政策,鼓励人们到艰苦的地方就业和自主创业等[4]。另外,法国还推行了“青年就业计划”,由政府出资新增一些职业,为失业者提供临时性的就业机会[4]。这项计划解决了法国几十万青年的就业问题。 政府在促进大学生就业中的作用国内外研究现状:http://www.youerw.com/yanjiu/lunwen_8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