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丽萍曾提出宜居城市评价体系的建立需要遵循以下四个原则:整体性与层次性相结合、代表性和关联性兼顾、突出区域特性与连续性、强调可操作性与可比性。她提出的评价体系分为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一级指标有经济的发展度、社会的和谐度、文化的丰厚度、居住的舒适度、景观的宜人度和公共安全度。二级指标有经济发展潜力、生活质量水平、自然灾害预防、生态环境质量、现代文化设施等。三级指标有科教水平、社会保险、文化古迹、服务设施、废物处理、邻里关系、公共卫生等[1]。她所建立的评价体系比较全面,涉及到了经济、社会、文化、环境等,但是还不够细化,太过概括,有些数据难以找到,就不能对城市是否宜居做出客观的评价。78287
张文忠也提出了自己的一套评价体系,他的评价体系总共分为两大类和十个指标,两大类分别为客观评价体系和主观评价体系。客观评价体系又有以下几个指标:①安全性,如紧急避难场所、犯罪率等;②健康性,如空气的污染系数、污水的处理率、固体废物排放量、垃圾处理率等;③方便性,如教育机构的数量、医疗机构的数量等;④便捷性,如居住群到市中心的距离等;⑤舒适性,如绿地率、建筑密度、街区的历史年代等。主观评价体系有以下几个指标:①安全的满意度,如城市治安状况、交通安全状况等;②环境的满意度,如空气污染程度、道路和工厂噪声状况等;③设施的满意度,如居住区的物业管理、医疗设施状况等;④出行的满意度,如城市交通的拥堵状况、公交设施的利用等;⑤舒适满意度,如邻里关系的状况、绿地率、社区氛围和街区特色等[2]。他的评价体系是从不同方面来建立的,并且每个方面都有细化,列出的指标很全面很细致,能够比较全面、客观的评价一个城市是否宜居,但是同样存在操作难的状况,有些指标的数据需要进行调研,调研范围太广,采集数据困难。论文网
胡伏湘提出宜居城市评价体系的建立需要遵循以下四个原则:全面性原则、以人为本的原则、可量化的原则、地域性原则。他提出的宜居城市评价体系主要分为四层:目标层、准则层、领域层、指标层。目标层是指一个城市的整体的宜居性能目标,最后得到的也是一个城市是否宜居的综合评价结果。准则层位于目标之下,并且还分为七个小部分,分别为:经济发展状况、城市的文明发展、生态环境的状况、生活是否便利、城市治安状况、政府管理是否高效、城市的创新能力。领域层是对位于第二层的准则层的一个分解细化[3]。他提出的原则比较客观、全面,提出的评价体系层次分明,指标概括到了各方面能全方位地对城市是否宜居作出评价,但是领域层的细化十分复杂,量化难度大,同样难以操作,数据很难采集。
2 国外的城市宜居评价体系
国外宜居城市建设的演变过程主要包括四个阶段:①田园城市:是宜居城市发展的雏形。这一阶段发生了工业,城市的人口数量不断得直线上升,资源开始短缺,满足不了居民的需求,所以霍德华提出了“田园城市”这样的概念,他主张“城市应与乡村结合”,主要是以健康和舒适的生活场所作为评价体系。②环境宜人:宜居城市发展的中期阶段。此阶段,经历了第二次世界大战,但是随着科技在迅速的发展,人们对城市的认识也开始逐渐发生改变,城市的功能也随着人类的需求而越来越多,城市是否能够满足城市居民在居住、生活、工作、休闲、交通等方面的要求也成为了主要的评价标准。③可持续发展:是宜居城市发展比较成熟的阶段。联合国曾经在人居大会上,曾提出每个人都应该享有合适的住房和城市住区应该坚持可持续发展。④公平文明:宜居城市的高级阶段。此阶段,国外宜居城市的建设开始关注公平性,现在有很多重要的城市都已经将“公平”纳入宜居评价体系中。 城市宜居评价体系国内外研究现状:http://www.youerw.com/yanjiu/lunwen_901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