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广场舞的定义,学术界众说纷纭,不同的学者从不同面对广场舞进行了探讨,吴春晖认为:“广场舞就是广场上进行的舞蹈,是群众自发的以健身为目的在广场上进行的舞蹈。胡向红、刘大文对广场舞的定义认为所有舞蹈都可以在广场上跳,但并不是说在广场上跳的所有舞蹈就可以称为广场舞”[1]。李少奇认为:“广场舞也叫坝坝舞、街边舞,是一种集健身与形体舞蹈为一体,配上富有节奏感的音乐,在广场上、院坝等宽敞地开展的群众性健身舞蹈活动”[2]。何冰认为:“广场舞是经过了历代人传播与继承才形成的一种舞蹈,它是劳动人民智慧的结晶,是人类精神文化的一种沉淀:由于广场舞来源于民间、来源于劳动人民的生活、它是历代人们通过舞蹈来表达自己内心情感方式的一种形式,所以广场舞也是民间舞的一种继承和发展”[3]。然而,并不是说在广场上跳的舞蹈全是民间舞,民族舞是多种多样的,我们国家56各民族,每个民族都有着各自的特色,所以在表现形式上各不相同,有些民族舞并不适合在广场上跳,只适合于登台表演或节日表演。20世纪90年代的广场舞蹈是经过人们改编,融入了拉丁舞、健身操、街舞,并逐渐发展为人们喜爱的的广场舞,这种舞蹈虽有着很多舞蹈成分,但也有着自己的特征和独特的表演形式,所以它是即区别于自娱性、集体性的民俗舞蹈,又是区别于舞台上表演的群舞。牟顶红在《广场舞健身研究现状综述与趋势展望》中则把对于广场舞的定义归纳为两种观点:第一,广场舞蹈是一种舞蹈形式,它是一种通常由一些具有自娱性、开放性、群众广泛参与的节奏韵律和艺术美感呈现的舞蹈形式。第二,广场舞是一种社会活动,它是集锻炼身体和形体美化为一体,伴随有节奏感的音乐,在院坝、广场、公园等场地开展的大众性的舞蹈活动。总的来说,只要是能被广大人民群众所喜爱,所接受并能在广场上集体练习的舞蹈都能称为广场舞。
通过以上学者对广场舞提出的定义能看出:至目前为止,对于广场舞的定义并没有一个确切的标准。他们都是从广场舞自身的特点、活动的场地、跳舞的内容、参与的目的以及表演形式等角度对广场舞的定义进行研究的。
(三)广场舞的发展现状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广场舞文化作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特别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政府在县以上城市建立了许多文化广场。广场舞悄然发生了大变化,广场舞从农村走进城市,成为城市化建设不可缺少的内容,如今的广场舞蹈活跃在祖国大地的各个角落,在全国乃至全世界,都能看到广场舞的影子。“根据网络爆料,2014年6月14日,一组“中国大妈”在莫斯科红场跳广场舞的照片在网络上疯传,可见广场舞魅力之大”[4],同时因广场舞自身特点,并没有强烈规范、制约性,所以它被不同年龄阶层所接受,已风靡一时的《最炫民族风》、《小苹果》为代表,表演年龄有老又少,演出人数几十到几百不等,场面红火热闹、蔚为壮观,还由于广场舞蹈艺术的特殊性,在娱乐中能起到意想不到的健身作用,使广场舞成为了娱乐健身为一体的舞蹈。现在当你踏入任何一个广场,都会看到人们踏着音乐的节拍快乐舞动的身影,以成为城市乡村生活的亮点和风景线。
二、周口市川汇区广场舞现状调查与分析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广场舞作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逐渐走入了千家万户的生活,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本论文主要采用问卷调查(共发放问卷200份,回收200份,回收率100%,)、采访等方法对周口市川汇区七个广场舞地点进行调查与分析,并给出客观合理的建议,来改善广场舞健身活动,更为政府部门对广场舞建设提供数据参考,以此促进广场舞健身文化的持续发展。 周口市川汇区广场舞调查与分析(2):http://www.youerw.com/yinyue/lunwen_384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