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衍极》中我们不难看出,郑氏对于三代以前上古时期的神往与崇敬,认为圣人造书乃得天地之用,万物之理,而后世却不知造书之妙。由此可知他所认为的“法”确是古法无误,郑氏认为尊崇古法才是正路,圣人的取法天地才是“法”的最高境界。这点在刘有定的《衍极》注中:“圣人之道,惟典籍《优尔经》,《优尔经》之作,惟藉文言,文言之本在于优尔书。” 相互印证。
书法之邪正在郑氏看来竟是因循守旧,这点与他的哲学观点不谋而合,郑杓作为程朱理学的继承和发扬者,在他看来,北宋诸家“尚意”的主张与实践,都是不守正统法度,不是书法的正道,这就与宋人一般的论书旨趣有了一定距离。刘有定在注文中曾引赵伯暐的(《<续书谱>辨妄》)诋諆姜夔之崇尚苏、米,这点与南宋理学大师朱熹的看法完全一致。朱熹在他的《晦庵论书》中写道:“入本朝来,名胜相传,亦不过以唐人为法。至于黄、米,而欹倾侧媚狂怪怒张之势极矣。” 理学思想的根本在于“存天理,灭人欲”的基本主张,他否定人们的个性追求,所以理学从根本上对于艺术就是复古倒退,反对变法创新的书史观。
刘有定所谓:“今古虽殊,其理则一”的主张与韩性“异者其体,同者其理”及赵孟頫的“用笔千古不移”之论述一脉相承,因此他强调书法应当不失古意而继承古法,刘氏从“心画”角度出发,以为近世人心不古,教学不明,故书风日衰,来由特立独行之士起而一扫陋习,重启古意。 《衍极》邪正观蠡探(2):http://www.youerw.com/yishu/lunwen_410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