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纵观国内,对船舶污水处理的研究起步较晚,开始于 20 世纪 70 年代末期。
其中上海船舶设备研究所自 1977 年成功研制再循环式污水处理装置以来,已先 后成功开发出多型不同种类的污水处理装置和一系列具备粉碎、消毒、贮存功能 的船用贮存柜[2]。
1。3 本课题主要研究内容
⑴游轮污水分类
⑵污水的处理量计算
⑶污水处理装置及系统设计
第二章 排污标准与成分分类
2。1 国家规定的排污标准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防治船舶排放的污染物 对水域污染,1983 年 4 月 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环境保护部制订并发布了
《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52-83),该标准自 1983 年 10 月 1 日起在全国 实施,对所有中国籍船舶和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域的外国籍船舶均适用。
表 2-1 船舶含油污水最高容许排放浓度
排放区域 排放浓度(mg/l)
内河 ≤15
距最近陆地 12n mile 以内海域 ≤15
距最近陆地 12n mile 以外海域 ≤100
由表 2-1 可知,根据规定:在内河水域,船舶含油污水最高容许排放浓度必
须不大于 15 毫克/升;距最近陆地 12 海里以内海域,排放浓度不大于 15 毫克/
升;距最近陆地 12 海里以外海域,排放浓度不大于 100 毫克/升。
表 2-2 船舶生活污水最高容许排放浓度
排放区域 项目 内河 沿海 距最近陆地 4n mile
以内
距最近陆地 4-12n mile
生化需氧量
悬浮物 ≤50mg/l
≤150mg/l ≤50mg/l
≤150mg/l
无明显悬浮固体源C于H优J尔W论R文M网WwW.youeRw.com 原文+QQ752-018766
大肠菌群 ≤250 个/100ml ≤250 个/100ml ≤1000 个/100ml
由表 2-2 可知,根据规定:在内河水域船舶生活污水中,生化需氧量最高容许排放浓度必须不大于 50 毫克/升,悬浮物不大于 150 毫克/升,大肠菌群不大于 250 个/百毫升;距最近陆地 4 海里以内海域,生化需氧量不大于 50 毫克/升,悬浮物不大于 150 毫克/升,大肠菌群不大于 250 个/百毫升;距最近陆地 4-12 海里海域,生化需氧量不作要求,不应有明显悬浮固体,每百毫升海水中大肠菌 群小于等于 1000 个。
本次课题主要研究内河游轮污水处理系统,因此以表中内河污染物排放标准 作为主要参照。
2。2 船舶污水的成分分类
内河游轮污水主要分为两大类。 第一类是船舶舱底油污。一艘船舶在营运的过程中,难免受到风浪的影响,
假如风力达到 12 级、风速达到 32m/s,水面将掀起滔天巨浪,普通船舶航行时 极度危险、极易倾覆。为了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保证船舶航行的 稳定性,船舱底部通常都会加装一定量的压载水,船舶加载之后提高了排水量和 吃水深度,降低了遭遇风险的概率。当船舶到港或靠岸时,则还需要排出一定量 的洗舱水。
第二类是船上生活污水。无论货轮还是客轮,船上最多的永远是船员或乘客。 俗话说人吃五谷杂粮,路行四面八方。水是生命之源,洗衣服要用水,吃饭你要 喝水,一个人的衣食住行都离不开水,那样就不可避免地会产生生活污水。生活 污水包括生活中使用的各种洗涤剂,例如洗衣粉、洗洁精;人们沐浴时所用的肥 皂水、洗发水;以及人类排出的尿液。粪便等。 内河游轮污水处理系统设计(3):http://www.youerw.com/zidonghua/lunwen_2034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