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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3)

时间:2022-12-19 23:31来源:优尔论文
稿酬等劳务性收入。因时过境迁、人员变动等情况可能难以查证,对此应要求被调查人就该项收入数额做出详细说明,综合其他证人证言、有关书证进行判

 

稿酬等劳务性收入。因时过境迁、人员变动等情况可能难以查证,对此应要求被调查人就该项收入数额做出详细说明,综合其他证人证言、有关书证进行判断,如无法排除合理及可能性,应本着有利于被调查人的原则予以认定。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标准答案: D 30万元以上 

提取公积金收入。只包括直接提取的数额,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数额不计入,范围同样包括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房屋出租收入、卖房收益、炒股收益、股权分红、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应该在与房屋、股票、股权、银行存款等财产取证时一并统筹调取,分类整理和统计,相关收益直接计入有来源的收入中。存款利息收入要随账户逐个统计。

 

出借款利息收入、父母遗赠、投资经营公司收入。如有明确书证,按照证据认定收入,如果没有,应要求被调查人就各项收入数额做出详细说明,综合其他证人证言、特定事项、给付理由、有关书证进行比对判断,如无法排除合理及可能性,应本着有利于被调查人的原则予以认定。

 

其他有来源的违纪、非法收入(一般违纪、违法所得)。其中违纪所得,一般为收受的礼品礼金,此部分认定数额后直接予以扣除。

 

四是本案认定的巨财以外的涉嫌犯罪所得。如属于货币形态的,直接予以扣除,如属于非货币形态的,扣除时需注意是否已经在财产或支出部分中列明,避免漏计。

 

容易遗漏或重复计算的事项

 

办案过程中被调查人家属上交违纪款的,如果资金来源和立案日的银行存款余额没有直接关系,不存在重复计算的问题,则上交款项一并计入现有财产。如果该项资金是立案日之后从银行存款中取出,之前银行存款余额已经做了财产统计的,则上交款不应作为现有财产重复计算。

 

现有财产中,房屋、车辆、股票、股权等收益性资产也可作为购买性支出,购买价格即支出数额。但是这些资产只能选择一种归类方式,如果归入现有财产就不在支出中体现,如果归入支出,就不在现有财产中体现,不得重复计算。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标准答案: D 30万元以上 

计算购买房屋、车辆、股权等支出项时,那些曾经买入、当前已经卖出的房屋、车辆、股权等,其第一次购买时的支出不计入支出项,因第一次的支出在卖出后已经转为其他形态的财产或支出,不能重复计算。

 

在现有财产统计中,如存在有证据证明已经转移并且无法追回的货币财产,也应一并计入财产总额。

 

在现有财产统计中,如有发现其他购买贵重或奢侈物品的支出,要注意比对具体情况,避免和现有财产中扣押的贵重物品重复计算。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标准答案: D 30万元以上 

居民日常消费支出是一个概括性数字,综合代表了日常零星支出。在调查取证中,例如水电费、物业费等,虽有具体消费凭证,其实已经在日常消费支出中涵盖,为避免重复计算,一般不再计入支出。

 

如有关资产涉嫌犯罪,被调查人已经交代清楚,但由于其他原因,比如牟利事项未查实,从而使该项资产未能认定为违法犯罪所得。此情况下,该项资产仍视为说明了来源,可计入有来源的收入予以扣除。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3):http://www.youerw.com/fanwen/lunwen_1120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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