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城黑社会
④证人高某的证言
证明:2016年5月中旬的一天下午五六点钟,和张某2赶到定州大世界门口的时候,看到吴某坐在车后排座的中间,三四个人下了车看着吴某。和张某2就去找马晔辉,马晔辉说要把张某2的车全拿了,由他们统一管理,让张某2别干了。高某问吴某怎么办,马晔辉说吴某不能走,让吴某在那里帮着他的弟兄们上路上认认张某2的车。之后吴某打电话说扣了他一个多星期了,买包烟就有人跟着,让给马晔辉打个电话,高某给马晔辉打了个电话,马晔辉说过两天就让他回去。
(3)被害人吴某的陈述
证明:2016年5、6月份一天下午,和卢某、杨某在107国道上带车时,被马晔辉的人把车逼停,他们手持镐把打了我们,并抢走了带车的手机,把吴某带到定州大世界综合体宾馆,教他们怎么带车,两天后才让回家,之后又让帮他们带车干了一个多月。
(4)同案犯的供述与辩解
①被告人马晔辉的供述与辩解
证明:2016年大概6月份的一天下午,带人在107国道上抢了张某2的带车资源后,让闫建刚带人把吴某带到了定州市大世界酒店,问吴某怎么带车,怎么和交警、路政打交道,了解怎么带车。马晔辉让他教教马晔辉的人,教会了不愿意带车了再说。之后吴某说他上了两天班了,要回去一趟,马晔辉就让吴某走了。栾城黑社会
②同案犯闫建刚的供述与辩解
证明:抢小浩的的手机后,马晔辉让把小浩带到定州大世界酒店。吃晚饭后,马晔辉在宾馆和闫建刚、李二军、刘小彭、老三、张冬、张永利、张超等人说先不让吴某走,让吴某跟我们一起住,让我们的人跟着小浩学带车。闫建刚安排的张超、张永利、周鹏飞、李龙飞、冯红立等人在宾馆里住着,看着吴某,需要带车的话就出去带车。第二天,吴某说他想回趟家,闫建刚跟马晔辉说了,马晔辉没同意。第三天上午时,吴某要回家换衣服,跟闫建刚说了,就让老三开车把吴某送回家换衣服,下午再派车去接吴某,车接车送了几天。栾城黑社会
③同案犯李二军的供述与辩解
证明:马晔辉不让小浩走,让他教带车。马晔辉在大世界酒店开了两间房,晚上七八点李二军回家时,在大酒店门口看见李龙飞、张超、张永利、周鹏飞、王蒙、梁佳、姜楠、冯红立带着吴某在那。第二天中午在大世界酒店吃饭,见到马晔辉、闫建刚、梁佳、张冬、李龙飞、张超、张永利、周鹏飞、王蒙、梁佳、姜楠、冯红立、吴某。吴某在宾馆待了有两三天的时间,后来小浩就可以回家了,都是李龙飞他们接送小浩上路带车和回家。栾城黑社会
④同案犯张冬的供述与辩解
证明:在107国道抢完手机后,带着吴某和吴某作伴的一个男的到了大世界酒店吃饭。吃饭时吴某的哥哥高龙过来了,饭后高龙把和吴某一起作伴的那个男的带走了,吴某被留下来了。第二天中午前后去大世界宾馆的时候,看到吴某、冯红立、李龙飞、梁佳他们在,他们说小浩在这教带车。吴某在大世界宾馆大概住了三四天,后来小浩就回家住了。栾城黑社会
同案犯冯红立的供述与辩解
证明:饭后马晔辉让我们这些人把吴某带到楼上宾馆里,看着小浩,不让小浩走。在一个房间里,闫建刚又对冯红立、李二军、张冬、张超、张永利、李龙飞、吴辰、梁佳、周鹏飞等人说看着小浩,不让小浩走,让小浩教我们的人领车。当天晚上我们这些人都在这两个房间住了,冯红立、张超、李龙飞、吴辰、张永利和吴某在一个屋住的。一般是李龙飞、吴辰、周鹏飞三个领着小浩出去带车,顺便学学。看着吴某的这段时间,和吴某吃饭睡觉都在一起,吴某去哪儿我们的人就跟着他。过了几天吴某就可以回家了,我们的人开车接送他。吴某跟着我们的人带车干了一个来月就不干了,先前有冯红立、张超、张永利、李龙飞、吴辰、张冬、李二军、梁佳、王蒙看着了,后来冯刚、赵军磊、候达也看着了。 栾城黑社会(7):http://www.youerw.com/fanwen/lunwen_1826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