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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密人员上岗前应当(3)

时间:2023-07-07 21:54来源:优尔论文
涉密人员上岗前应当 标准答案ABC 二是依国家秘密事项范围确定涉密岗位。这是确定涉密岗位的辅助原则。不同机关单位在工作性质和工作职责上的差异,

涉密人员上岗前应当标准答案ABC

        二是依国家秘密事项范围确定涉密岗位。这是确定涉密岗位的辅助原则。不同机关单位在工作性质和工作职责上的差异,决定了国家秘密流转范围和流转环节有很大不同,涉密岗位的设置因此不会完全集中在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在此情况下,还应当按照保密法和保密事项范围的规定,采取“依事定岗”的方式,确定涉密岗位。具体来讲,对于涉密程度低、保密工作任务相对较轻的机关单位,涉密岗位应限定于保密要害部门部位范围之内;对于涉密程度高、保密工作任务重的机关单位,涉密岗位具有一定的分散性,可能涉及多个工作部门和工作环节,在依据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确定涉密岗位的同时,还应以“依事定岗”作为辅助原则,来确定其他涉密岗位。这样,基本可以防止在确定涉密岗位上出现遗漏。

        总体而言,采取“以岗定人”的方法确定涉密人员,相对于“以事定人”的方法,更容易相对精确地划定涉密人员范围,为涉密人员有效管控奠定了重要前提。同时,由于“以岗定人”的制度设计,在具体实施上有比较成熟的制度基础和实践经验可供借鉴和利用,具有可操作性,是解决涉密人员管理问题的一条基本现实路径。涉密人员上岗前应当标准答案ABC

涉密人员的确定程序

        涉密人员是保密法规定的具有特定权利义务的法定主体。为确保涉密人员具备法定性和权威性,涉密人员的确定应当通过一定程序予以实现。这一程序包括两个组成部分:一是涉密岗位确定程序,二是涉密资格审查程序。这两个程序具有相对独立性,在涉密人员确定程序中发挥着不同功能。涉密人员上岗前应当标准答案ABC

        1。涉密岗位确定程序。类似于一种前置程序,即在具体确定涉密人员之前,应通过特定程序对涉密岗位进行确定,为涉密人员的具体确定提供基本依据。没有按照法定程序确定的涉密岗位,将可能导致涉密人员范围确定的随意性和易变性。而涉密岗位确定程序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涉密岗位的确定依据、确定权限、确定主体,涉密岗位的审批、撤销、变更和备案等。其中,最重要的是制定涉密岗位目录,明确涉密岗位数量及其相应密级。

        2。涉密资格审查程序。涉密岗位明确设定后,可“对号入座”确定涉密人员。为此,需要建立涉密资格审查程序。由于涉密岗位已先期确立,涉密资格审查程序实际成为涉密人员确定的主要程序。通过涉密资格审查的人员,可以授予在涉密岗位工作的涉密资格,涉密人员的确定也即告完成。在制度设计上,这一审查程序主要包括以下一些内容:涉密资格审查主体、审查内容、审查方式,涉密资格授予、登记、撤销、变更等。在此方面,国外有较多成熟的立法例可供借鉴。涉密人员上岗前应当标准答案ABC

        根据保密法的立法精神,对所有涉及国家秘密的人员采取适当的保密管理措施是实现国家秘密全面保护的应有之义。问题的重点在于,在保密资源有限的条件下,对作为保密管理对象的“人”而言,应制定区别化的管理策略,针对不同群体类型,采取不同管理措施,以集约保密资源,实现最优保护。在保密法中,对涉密人员管理已有明确的制度性规定,但对于接触、知悉国家秘密人员,承担保密义务人员的管理还没有涉及。在这方面,应当在借鉴国外经验做法的基础上,不断加以完善。 涉密人员上岗前应当(3):http://www.youerw.com/fanwen/lunwen_1834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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