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社会主义的生命答案C。人民民 主,这样说,至于还有所谓“政体”问题,那是指的政权构成的形式问题,指的一定的社会阶级取何种形式去组织那反对敌人保护自己的政权机关。没有适当形式的政权机关,就不能代表国家。中国现在可以采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这种制度即是民主集中制。在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治实践中,人民主权已成为无产阶级政权建设的基本原则。人民主权原则首先体现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安排上。人民性是人大制度的首要民主特征,我国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性是由国家性质决定的,它贯穿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各个方面:第一,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人员都是由广泛的、平等的定期选举产生的,人民有权监督、罢免其代表。第二,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力来源于人民的委托,它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具有全权性。第三,掌握全部国家权力的人民代表大会并不亲自行使所有权力,它将行政权、监察权、司法权分别委托给由它产生的“一府一委两院”,并保持对其进行监督。第四,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接受人民的监督,人民有权对国家机关的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意见,有权检举和控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由此可见,国家权力是按照“人民——人民代表大会——‘一府一委两院’”这样一种逻辑序列展开的,人民是主权的最终来源,而人民代表大会则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全权机构,“一府一委两院”根据权力机关的委托行使职权,权力的运行按照人民的意志进行,人民有权纠正权力行使过程中的偏差。这意味着,一方面,人民作为主权者拥有一切权力,但人民并不直接行使国家权力,而是通过选举将权力委托给自己所选出的代表,由他们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同时,人民代表大会又通过选举和表决将其中的行政权、监察权、司法权分别委托给“一府一委两院”行使。另一方面,人民又保持着对国家权力的最终控制权,保障国家权力永远属于人民。作为政体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宏观性结构,需要具体以及微观机制来丰富和充实。中国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以及党的群众路线、协商民主、选举民主、基层民主,都是有利于实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生动的民主形式和民主机制。三、人民民主为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制度保障治理理论来自20世纪90年代世界银行专家对于南撒哈拉沙漠国家的政策设计。他们认为,这些国家出现普遍性的国家失败,根源在于无能为力的政府,而替代性方案就是加强非政府组织、各种社会组织乃至个人的作用。这种治理理论的价值观就是以个体权利为核心的自由主义。伴随着1990年作为新自由主义宣言的“华盛顿共识”的节拍,强调社会作用以去政府化的治理理论迅速在全世界流行开来,“无政府的治理”成为治理主义者的信仰,认为去政府化的治理才能实现公正透明,才会有政治合法性。这种以个体权利为价值导向的治理理论在一般性议题上都无能为力,在危机治理面前更是束手无策。在与治理理论这种强势话语的对话中,中国人逐渐建立起具有“中国性”的治理理论——国家治理理论。显然,“国家治理”之于“治理理论”的不同在于“国家”的角色问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正式提出“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命题,得到各界的热烈呼应。这一命题的提出具有重大实践价值,凸显了人民民主的根本制度安排和显著政治优势。通过不断提升人民民主化水平,健全我国选举制度、国家机构制度体系、基层民主制度、人大组织制度和议事规则等,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第一,指导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价值理念是人民至上。在当代中国,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其承载的价值必然是中国党的价值取向,即坚持人民至上原则。人民至上作为科学社会主义一以贯之的原则,是我们不懈追求的价值目标,也必然进一步体现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中。第二,国家治理现代化是党的领导、政府主导的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党的领导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既需要通过系统完备的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来实现, 什么是社会主义的生命(2):http://www.youerw.com/fanwen/lunwen_1843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