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由、平等、秩序、效率是户籍法律制度的重要价值表现。但自由与秩序、平等与效率之间也存在着价值目标冲突需要人们进行选择,我国户籍法律制度的演变体现了这种冲突和选择。以1958年、1978年为节点,我国户籍制度变革分别经历了自由迁徙时期、严格控制时期和渐进改革时期,价值取向也由原先的注重秩序、效率到更加注重自由、平等的人权保障。当下新一轮的户籍改革仍然存在公民自由迁移的障碍问题、剥离户籍背后利益引发的公平问题,需要沿着以正义为价值取向的改革路径进一步推动户籍制度改革。29122
[毕业论文关键词] 户籍制度改革 价值取向 路径模式
目 录
一、户籍法律制度的价值:冲突与整合 3
(一)效率、秩序、自由、平等是户籍法律制度的重要价值 3
(二)内在价值与外在价值的冲突与整合 4
二、我国户籍法律制度的价值选择与历史分期 5
(一)以自由为价值选择的自由迁徙时期 5
(二)以秩序、效率为价值取向的严格控制时期 6
(三)更加注重人权保障和公平正义的渐进改革时期 6
三、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的现状分析 8
(一)户籍制度改革新突破 8
(二)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与缺陷 9
四、基于正义价值取向的户籍制度改革路径探析 9
(一)域外户籍制度的启示与借鉴 9
(二)我国户籍制度改革的价值路径探究 10
(三)推动我国户籍制度改革的进一步完善措施 13
结束语 15
参考文献 16
当代中国户籍法律制度变革的价值取向研究
一、户籍法律制度的价值:冲突与整合
(一)效率、秩序、自由、平等是户籍法律制度的重要价值
马克思主义法学把法的价值界定为“法律所保护的值得希求、期冀的美好事物”[ ],而价值目标则被定义为“行动者面对无限可能的行动所做出选择的标准。”[ ]任何制度的设计或改革都需要确定其价值目标和价值取向,户籍制度亦是如此。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愈加重视自由、平等、正义的价值追求。“人人生而自由”在《世界人权宣言》中早有体现。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必须确立“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社会价值观。
1.效率、秩序是社会发展前提
效率和秩序作为物质、制度层面的价值追求,对于推动生产力进步、社会和谐稳定具有积极意义。在哲学上,秩序是一个系统的范畴,它指事物存在的一种有规则的关系状态。[ ]抽象地说,社会秩序表现在社会中存在着某种程度进程的连续性、关系的稳定性、行为的规则性以及财产和心理的安全性。[ ]而效率具体表现为消耗同样多的资源获得最大的产出或以最少的资源消耗获得同等的效果。
早期我国户籍制度过于注重社会资源在工业领域的高效配置和文护区域性、低层次的社会秩序而忽视了人权平等和社会正义等更高层次的价值追求,诸多社会不稳定因素造成了严重的社会问题,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
2.自由是人类基本权利
就西文字义来说自由是指“从约束中解放出来”,是一种不受约束的状态。古典自然法学代表人物霍布斯在《利文坦》中将自然权利理解为“人们保全自己生命的自由。”[ ]在他看来,人的平等权利、自由权利和生命保存权是自然权利的主要内容,这里可以把“自由”理解为一种外界障碍不存在的状态。而西方个人自由主义思想奠基人洛克认为“自由是以理性为基础,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随意处置或安排人身、行动或财富。”[ ]他赋予了自由以法律的表现形式,而自由在法律上表现为一种权利,其界限就是不能从事法律所禁止的行为。[ ] 当代中国户籍法律制度变革的价值取向研究:http://www.youerw.com/faxue/lunwen_242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