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世纪初,葡萄牙殖民者入侵帝汶岛,后荷兰势力入侵将帝汶岛划分为东西势力范围。历经葡、荷、英、日等国的殖民统治,1975年,在葡萄牙政府的授权同意下,东帝汶根据民族自决原则进行了全民公投。在革命阵线、民主联盟、帝汶人民民主协会三方势力相互扯皮争论国家前途命运时,主张独立的革阵于1975年11月28日单方面宣布独立,成立东帝汶民主共和国,由此引发了国内三方势力的内战。印度尼西亚以制止东帝汶国内的暴力活动为由出兵东帝汶,进行武装干涉,并宣布东帝汶归并为印尼第27个省。印尼部队在占领期间犯下种种暴行,对东帝汶人进行斩首,用烟头烫犯人,对东帝汶妇女进行大规模的强奸与性攻击,甚至使用故意饿死的手段对东帝汶人实行种族灭绝,造成了约18万东帝汶人的死亡。
在东帝汶事件中,人道主义干涉完全沦为印尼企图吞并东帝汶的借口。没有经过集体安全机制的程序的干涉,纯粹为一国的国家利益服务,不受国际法基本原则的约束,以人道主义干涉之名,却制造出了耸人听闻的人道主义灾难之实。早期国际法学者出于博爱、爱好和平等美好愿景阐述的理念,却成了发泄国家私欲,引发无辜伤亡的洪水猛兽。 人道主义干涉的国际法思考+文献综述(2):http://www.youerw.com/faxue/lunwen_249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