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保险起源于海上保险,保险一直都是为社会大众提供转移风险的一种方式,保险人拥有的风险程度大小及判断的相关信息及其重要。但事实上,在海上保险中保险人一方面很难直接接触保险标的,无法了解标的的现有情况。另一方面保险人很难凭靠自己就能知道保险标的的历史状况。而这些信息离不开投保人的辅助告知,这对投保人的信用程度有很大挑战性。因此,为了使投保人坦白保险标的的事实现状,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条款为此诞生。
如实告知义务也称为据实说明义务,如实披露义务[1]。具体指的是在保险双方当事人在订立保险合同的时候,投保人应将保险标的的重要事项告知保险人,而保险人也应将免责条款等专业事项告知投保人。在关于该项条款的内容中,投保人必须如实告知保险人的内容是保险人询问或保单列出的内容,而这些内容必须是投保人必须或应当知道的事项。 投保人告知义务研究(4):http://www.youerw.com/faxue/lunwen_473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