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地方规划
地方规划是地方政府建设职能的又一重要体现,地方规划是国家战略规划的重要体现和补充,其主要体现在地方政府决策职能、组织职能、协调职能、和控制职能上。其运行主要体现在地方人大机关上。其规划的内容主要体现在地方政府的发展战略上。譬如,地方政府的交通网规划、城区规划、基础设施规划职能。
(二)社会保障职能
地方政府社会保障职能指的是地方政府有权负责好本地区的社会治安、社会稳定、民生保障、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等职能上。其是地方政府职能的重要内容之一。
1.社会治安管理
社会治安管理作为地方政府社会保障职能的重要职能,其是地方稳定发展的保障,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在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中顺利发展的前提要求。
2.社会保障
地方政府社会保障职能是在国家保障战略下,地方政府负责保证无收入、低收入以及遭受各种意外灾害的公民能够维持生存,保障劳动者在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时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同时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逐步增进公共福利水平,提高国民生活质量。
3.计划生育政策
计划生育作为我国的基本国策,地方政府在计划生育政策中扮演着核心的作用,其是否执行好,是否强制执行,是否在法律的框架下运行,直接关乎着政策执行的好坏和体现出政府职能是否转变。
(三)社会事业发展职能
社会发展职能作为地方政府职能的重要内容,主要促进社会发展上,而社会发展又体现在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上。
以上从建设职能、社会保障职能,社会事业发展职三个方面理解了我国地方职能的内容,对我国现行的政府职能内容进行界定和了解。但地方政府职能除了以上内容外,具体的进行划分,还体现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等职能上,本文要合理科学的对政府职能定位,就要对地方政府的职能进行界定,因此,本文所指的地方政府职能就是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公共服务、社会管理职能。
二、地方政府职能合理定位的困难
基于对地方政府职能概念的界定及其对内容初步了解,当前,在国内对地方政府职能定位的观点主要有“服务型政府定位” [4]、“有限型政府定位” [5]、“责任型政府定位” [6]、“法治型政府定位 [7]”、“公平型政府定位 [8]”等一些观点。但为什么我国地方政府职能定位一直处于探索和定位不清的状态呢?这有地方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地方政府干预过强,地方政府权责不明确,地方政府观念滞后,中央对地方政府干预过大等方面的原因,但从地方政府职能性质本身的角度来看,导致我国地方政府职能有效定位的困难主要表现在权责不明确,越位现象严重;体制不顺,制度不健全;滥用权力;履行职责不到位,调控失控等方面上。
(一)经济调节上权责不清,“三位”现象严重
我国政府一直在强调,要明确和划分好地方政府的权力和责任,避免出现“三位”现象。但实际运行中,权责不清,“三位”现象严重重依然是地方政府职能的死穴。
首先,地方政府权责不清主要表现在各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各部门内部之间权力和责任划分不清晰,不明确,从而造成政府职能缺位现象存在,也造成地方政府无法正常的履行职能的现象无法得到有效的改变。譬如,以武汉东湖植物园管理为例,对环境市容的管理,环境植树,环境卫生由城市管理局进行,非法捕鱼和水上安全有武汉水上公安局进行管理,水源保护由水务局进行管理,环保处罚和环保规划由环保局进行,同时,东湖管委会对游客收费和停车之类的进行管理和规划。武汉东湖作为城市中最大内陆湖,有这么多机关参与进来管理,不仅管不好,而且好会出现乱象、互相推诿的现象存在,这就造成很多单位无法正常的履行职责,出现权责不清的现象。再如,以地方政府中民政局和社会保障局为例,民政局负责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区划地名等工作,社会保障局同样也有负责实施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社会保险的职责,但在实际工作中两个部门虽然一个是专门负责民生保障,一个专门负责社会就业和社会保险保障,但两个部门在实施工作中,进一步对其职责进行划分,就会存在权责不清的现状,如面对一个无依无靠的老人,社会保障局有权提供就业和实施养老保险,民政局有权对其进行实施最低生活保障,二者由谁去执行,有谁去履行这样的职责,两者对其都有履行职责的权力,同时也可以由专门的一个部门去履行。从而就是出现权责模糊和划分并存及不清的问题存在。 地方政府职能的合理定位(2):http://www.youerw.com/faxue/lunwen_598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