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城中村居民的经济来源以出租房屋为主。对于发展迅速的城市来说,有许多外来务工人员,但是他们并没有过高的收入,因此选择居住在相对价钱低廉的城中村中。
(3)城中村的建筑物杂乱无章,纵横交错,并没有统一的规划建设,道路狭窄,居民出行不是很方便。同时缺乏城市社区配套设施,居住环境相对恶劣。
(4)城中村的居民生活习惯与我国农村居民生活习惯相似。由于大量外来务工人员的涌入,人员构成相对复杂,所以其社会治安也不是太好。
2城中村的成因
(1)农村阶段
我国自古以来就是以农业为主的社会,所以农民的农业生产尤为重要。此时的城市主要商品还是农产品,因此农村与城市也有着自然地联系,但是农村是相对独立的一种部落,并不受城市的影响。人们也都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
(2)农村与城市逐渐融合阶段
改革开放以来,由于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城市的不断扩张,城市建设用地不足,因此有许多城郊的农村也被划入城市发展建设用地。在城市经济的带动下,这些村子也发生了许多的变化。由于土地被征用,原来依附于土地的农民失去土地,需要依靠其他的资金来源,因此由农业生产转向工业或第三产业。当然,由于城市规划,这些农村则离城市越来越近,城市生活的各种习惯也逐渐融合进农村居民当中。
(3)形成阶段
由于城市发展速度越来越快,城市用地需求也越来越大,城市大量征用农村土地,因此农业用地越来越少,都转为了城市建设用地,甚至部分农村直接被城市所包围。
这部分农村由于离城市近,受其影响比较大,有许多生活习惯等与城市相似,与传统的农村已不尽相同。但是,由于其户籍、土地等原因并没有将其纳入城市统一的规划管理,因此就形成了我们现在所说的“城中村”。
3、城中村的作用
(1)积极作用:城中村的存在可以吸纳大量的外来务工人员,为城市的建设贡献力量。由于城中村的住房价格低廉,而且离城区较近,交通方便,这是很好的房源,他吸引了外来务工人员居住。城中村居民的主要收入来源就包括出租房屋,出租房屋使这些居民有了相对稳定的经济来源,有助于城中村治安的稳定。城中村村集体还承担了很多本应该由城市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如部分路、水、电网等市政基础设施,公共卫生、社会治安等方面。因此宅基地以及村集体土地是村民赖以生存的基础,在没有解决村民生活的后顾之忧之前,城中村的改造难以进行。城中村的存在还有助于文化的传承。有许多城中村中建有文物古迹,这些都是一个城市文化的传承,这些都应该大量保护。
(2)消极作用:城中村有许多是在城市中间点状分布的,但是房屋等均为平房,而且占用了城市建设用地,大大降低了土地的使用效率。由于城中村中的租户大多属于外来务工人员,人员繁杂,好坏难辨。同时城中村的居民又有了巨大的房租收益,使他们坐享其成,无所事事,造成了很大一批社会闲散人员,这就使城中村里的社会治安问题出现很大的漏洞。城中村的道路狭窄复杂,纵横交错,缺乏统一的规划,同时建筑物有许多都是乱搭乱建,严重影响了城市整体的形象。
(二)城中村改造问题
1、城中村改造的含义
在我看来,城中村改造又称之为旧城改造,是对城市规划中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的改造。当然,最重要也是必须的就是撤销村委会成立居民委员会,将农村集体所有地变为国有土地的过程。 当前城中村成因改造问题及对策研究(2):http://www.youerw.com/faxue/lunwen_63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