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安全岛在最初便受到了舆论的质疑,产生了误导,社会公众通过弃婴岛因而认为弃婴既然可以被弃婴岛抚养,那么弃婴行为是被允许的,而是是合法的。因此,性解放的当代中国社会,婚外怀孕概率的增加,出生缺陷发生率的增加,均会导致弃婴行为多发,更加显性化和集中化。弃婴岛不再被当作社会保障措施,而被用来充当婴儿的接收站。弃婴岛在社会舆论中,其法律性质越发模糊。弃婴本身被确定为违法的性质,严重的构成犯罪。但是由于立法的欠缺,导致人们对于弃婴行为没有一个深刻的认识,所以要从根本上来解决弃婴的问题,一定是离不开法律的依托的。对我国正在试点的弃婴岛而言,其良性运行更需在立法上明确其合法性,消除政策和法律间的相互矛盾。有了法律为支撑才能将这样良善的政策继续实施下去,取得预期的效果,才能为弃婴的权益保驾护航。因此,对弃婴岛弃婴行为进行一些法律规制是刻不容缓的。文献综述
2014年3月16日,自启动以来不足50天的广州“婴儿安全岛”试点宣布暂停。广州市婴儿安全岛开启的48天时间里,共接收262名弃婴,数量之多已经远超过其他城市。由于福利院的承受能力有限,所以弃婴数量无疑是福利院的关注重点,有鉴于此,福利院不得不基于经济能力和承受能力暂停试点。
从2011年石家庄设立第一家婴儿安全岛开始,对于弃婴岛就一直存在着不同的声音。而广州弃婴岛试点开放不到50日便无奈叫停,这个消息使得“弃婴岛”再次成为社会关注的一个热点话题,引发公众的讨论。
支持者们认为,设立弃婴岛能够提高弃婴得到救助的质量,保护婴儿的生命健康安全。反对者们认为,弃婴岛的设置导致弃婴数量的增加,弃婴岛的存在更是成为了弃婴行为的潜在诱因,因为它在一定程度上,鼓励了弃婴行为。
根据网络调查显示,认为弃婴岛具有护婴作用的,超过了六成。其认为弃婴岛能救助生命,会得到认同,进而会改善弃婴现状。但也有网民认为弃婴岛的设立鼓励了弃婴行为,随着弃婴的增多,其生存状况反而会恶化,社会的道德底线也会下降。
从大家的讨论声中我们不难看出,弃婴岛的设立实施是值得肯定的,但是由于各方面的不完善而导致其运行中遇到了阻碍,针对这个问题,我将在下面的篇幅中提出自己的看法和解决方法。
3 对弃婴岛弃婴行为进行法律规制的困境
早在2011年6月,河南省石家庄社会福利院就设立了我国第一个“弃婴岛”,自此“弃婴岛”进入了人们的视野。随后,立刻引来众人的争议。有人说,父母亲遗弃婴儿肯定有其难言之隐,政府设立专门的弃婴场所可以有效避免欲遗弃者随意处置弃婴,保障婴儿的生存权,这是对被弃孩子生命的呵护与最最底线的救助。也有人表示,弃婴行为是违法的,设置弃婴岛对于社会大众来说产生了一种激励,鼓励了不负责任者遗弃婴儿,会导致弃婴数量的增加。论文网
其实,“弃婴岛”的建立,是政府部门为被遗弃婴儿提供的“避风港”,是政府生命至上、以人为本、儿童利益优先理念的体现。但是政策和法律两相冲突造成了很大的困境。
3.1 政策层面:国家试点推广
弃婴岛的设立是对生命价值的尊重,对于弃婴而言,其无法守护自己的生命,而弃婴岛的设立从政策层面提供社会救助,确保其被遗弃之后能得到及时照料,从而维护其生命安全。设立弃婴岛也体现儿童最大利益原则,作为一项国际性指导原则,该原则分别经 1959 年《儿童权利宣言》和 1990 年《儿童权利公约》确认。从石家庄弃婴岛设立以来,我国弃婴岛的试点一直处于舆论风暴中心,而近期频繁曝光的厦门、济南等地弃婴岛收治弃婴数量剧增更是让民众质疑其设立的合理性与合法性。然而,在一片争议声中,官方态度始终如一: 2013 年 7 月,民政部首次将弃婴岛的试点通知下发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 ;2013 年 12 月,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表示“推广弃婴岛已形成共识”; 2014 年 1 月,针对试点城市发生的弃婴激增现象,民政部呼吁各地“抱团取暖,加快安全岛的试点步伐”;同年 3 月,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弃婴安全岛是利大于弊”。可见推广弃婴岛如今已然成为国家政策,我国对此进行试点并谋求有序推进,是在无法杜绝弃婴现象的前提下为保护弃婴生命权和健康权而进行的有益探索。[ ] “弃婴岛”弃婴行为法律规制的理性思考(2):http://www.youerw.com/faxue/lunwen_709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