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首先应当完善立法,换句话说就是法律所包含的内容要更为丰富,要能做到覆盖面广。然而要提升这种层次,那就必须使得社会保障法成为根本的一项法律,并且以此为基础制定一系列的计划。社会保障法必须得有相同的目标、宗旨,相关的法才能相互连接和匹配,并且能够进行同一的调整。法律保障的覆盖面要广。
第三,制度的思想明确,并能够坚持这一思想不动摇,才就能够使得制度在大方向不改变的持续不断的发展。通过立法,使得国家的保护成为一种职责,人民的权利才能得到保护。法律保障制度是为了保护公民的生存权,并且得到公平的一种方法。来:自[优.尔]论,文-网www.youerw.com +QQ752018766-
第四,国家只能提供部分的保护。如果国家过于保护全体公民的日常生活,可能导致一部分人对于国家提供的保障是一种理所当然的,只需要靠社会就能够很好的生存下去,这样人们就会懒惰,社会就不能得到长足的发展,经济也会滞后。
综上而言,完善的制度才是解决弱势群体问题的最基本的支撑点,目前全面建设法制社会的总体思想也更加应征了这一观点。
由此可以得出的结论就是:我们在弱势群体保护的问题上,法律必须得到很高的重视,必须能让弱势群体保护的法律成为一种基本的法律,使得弱势群体保护法律的概念深入人心。而且相关法律必须系统、完善,这样才能做到做到社会保障的平衡。
论弱势群体的法律保障问题(4):http://www.youerw.com/faxue/lunwen_931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