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政策变动对代际关系的影响及对策
引言:代际关系有社会代际关系与家庭代际关系之分,随着社会的发展,代际关系也在不断的发生变化,传统的家庭代际关系中以亲子关系为中心,父母将子女养育成人,子女长大后必须赡养父母[1],家里的长辈处于绝对的优势地位,妇女特别是媳妇的家庭地位很低,改革开论文网放之后,妇女的地位有所上升,长辈的地位有一定的下降,其中造成代际关系发生变化的重要因素之一是生育政策的变动,本文主要从生育政策变动对代际关系的影响角度出发,以改革开放1978年为界分析改革开放前的生育政策变动和之后的生育政策变动对代际关系分别产生怎样的影响,并对此因地制宜地提出缓解代际关系视角下的对策。
一。1978年之前生育政策对代际关系的影响
第一个阶段,由于受到苏联的影响鼓励人们多生育子女,造成了这个时期家庭总和生育率达到了6个人,年均出生率达到了3百分号。第二个阶段,总和生育率明显下降,主要是因为这三年经历了严重的自然灾害,造成了很多人死亡。第三个阶段有重新引来了有一个生育高峰期,总和生育人数与第一个阶段相同,但是其年均生育率达到了最高水平,在这个时期,每一对夫妻差不多需要生6个孩子,生育期很长,父母在将所有的孩子都养育成人之后,他们的生命也差不多到了终点,第四个阶段和,生育水平明显下降,主要是这个时期国家对生育政策进行了调整,规定一个家庭只能生育1个或者两个孩子。但是在农村地区,由于计划生育政策落实不严格,依旧还是有很多家庭生育了三。四个孩子。到这个时期为止,一般家庭的子女数量依旧较多,而且父母的寿命也没有现在那么长,人口老龄化也不严重,基本上是父母养育子女,子女为父母养老,两代人的关系属于反哺“关系,父辈养育子辈,子辈负责赡养父辈。这样关系依旧是传统社会的家庭代际关系,而且家庭孩子多,也不会分开居住,父母养老有保障,这种传统的家庭代际关系中,父母养育子女,子女为父母养老送终,家庭的关系还是很密切很和谐的[2]。
此阶段人们的生育观念中普遍存在家庭子女越多,劳动力就越多的思想,养老也就更有保障,因此对于父母来说,子女的经济价值很高,同时在这个时期,父母是子女生活的重心,子女是父母的希望,父母尽最大能力为子女付出。由于女儿不需要担负起养老的责任,所以人们普遍喜爱生儿子,因为当自己没有了劳动能力之后,只有依靠儿子来赡养,同时父母的财产也是由儿子来继承。而且此阶段的代际关系中,父子关系在家庭中占有重要地位,父辈和子辈之间的关系是不平等的,父母在家里居于绝对的优势地位,只要父辈还在,就不允许兄弟之间,儿子与父母之间分家,子辈处于从属地位,子辈要无条件的服从父辈,听从父辈的安排,及时是父母错了,子辈也要忍气吞声,不能够出言顶撞父母,否则就会被认为不孝,在父辈面前也不能表现自己的忧思与困难,在父辈利益与子辈利益发生冲突时,牺牲子辈利益。可以说传统社会的家庭代际关系是不平等的,以父权为主,家庭代际关系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男性在家庭处于领导地位,有长幼辈分之分,严格遵循长幼有序的观念,子女与父母在养育与赡养方面护理互惠,这种关系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家庭关系的和谐。
二。1978年以后生育政策变动对代际关系的影响
(一)生育观念发生转变。生育政策的转变,使代际关系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其中生育观念的变化就是代际关系发生变化的一个表现。生育观念的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人们的生育目的发生了变化,人们传统的生育目的是生儿育女,是为了传宗接代,养儿防老,换句话来说,父母生育子女是为了保障整个家族的利益,是为了老了之后有人赡养,而现在人们的生育目的明显的发生了变化,父母在制定生育计划的同时,更多的是从子女的角度思考,考虑子女未来的发展,然后是考虑自己,可以说是人们的生育目的从家庭。个人向社会发展了。其二,人们的生育数量发生了变化。在传统的生育观念中,为了增加劳动力,为了兴旺家族,普遍存在生得越多越好的思想,因为生的越多,家里的劳动力也就越多,老了之后也就有更多人赡养自己。而现在,人们会根据家庭的经济实际来考虑生育的数量,而且一般只会生育两个子女。其三,对子女抚养的时限发生了变化。传统观念中,父母对子女的抚养年限是没有限制的,妇女对子女的抚养一般会持续到父母失去劳动能力为止,现在,父母对子女抚养的年限有限制,只要子女参加工作后,父母就不在抚养子女。其四,赡养的内容发生了变化,以前,赡养父母仅仅是满足父母的基本物质要求就可以,现在,赡养父母不仅仅停留在物质上,同时还要满足父母的心理与精神要求,与父母多沟通,多进行情感的交流。其五,赡养老人的性别发生了变化,以前,只有儿子才需要担负起赡养老人的责任,女儿不需要赡养父母,也不允许赡养父母,现在儿子和女儿都需要担负起赡养父母的责任。其六,赡养结果评价标准发生了变化,以前以儿子是否孝顺父母。是否光宗耀祖为评价标准。现在以子女是否与父母关系融洽。子女是否取得了成就为评价标准。其七,养老方式发生了变化。以前是儿子养老,家族养老,不允许社会养老,现在是老人可以自己选择养老方式。其八。家庭类型发生了变化,以前提倡多代同居。现在一般是父母与子女分居,但保持联系。其九,家庭代际关系。老人在家庭中处于绝对的优势,晚辈要孝顺父母。以长辈为中心,不能忤逆长辈。现在,平权代替了父权,重心逐渐向夫妻关系转移,但是同时家庭矛盾增多,所子女家庭赡养父母方面存在推脱的现象。其十,处理代际矛盾方法发生了变化。以前,长辈与晚辈发生矛盾时,晚辈必须顺从长辈,忍气吞声。现在是通过平等的沟通缓解消除矛盾,必要的时候还可以通过法律来解决。(二)家庭人口规模发生变化
从表2中,可以看出,自从改革开放之后,家庭的人口数量在不断的减少,主要是由于1978前以后,国家规定一个家庭最多只能生育两个孩子,而且随着人们生育观念的变化,很多家庭只生育一个孩子。平时子女外出养家,父母在家帮忙照看子孙,子女尽量满足父母的需求,这样有利于三代人的和谐,但是同时随着人口数量的减少,同时也给家庭和谐的代际关系造成了威胁,一个家庭只有一个孩子或者两个孩子,而且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重,子女赡养老人的重任也就更大,而且子女不仅要满足老人的物质需求,还要满足老人的心理与精神需求,子女的压力很大,容易造成父辈与子辈的矛盾,也造成了老年人依靠子女养老难以得到保证的问题。而且,现代大多数子女父母分开住,在满足父母心里与精神需求方面很难得到实现。另外,在农村家庭,基本有两个子女,这样在赡养父母方面就容易出现推脱的问题,从这三个方面来看,生育政策的变动给代际关系造成了不良的影响。
三。解决现代代际关系中问题的对策
(一)健全社会养老保障体制。由于现代代际关系中,老人依靠子女养老难以得到保证,因此,国家需要采取有效的策略予以缓解或者解决。国家需要健全社会养老保障体制,这样有利于减轻子女的经济负担,提高老人的自立能力。由于社会保障制度并不能完全解决老人的生活问题,特别是对于没有养老金的农村老人来说,还是需要子女承担起赡养责任。因此在健全社会养老保障体制的同时,还需要对子女加强道德化的教育,对老人进行教育,降低老人对子女的依赖程度,对子女进行教育,增强子女赡养老人的责任心,从而缓解代际矛盾,促进佳通代际关系的和谐。
(二)缓解代际财产传承存在的问题。目前,无论是城市,还是在乡村,大多数子女在婚嫁方面大多数是依赖父辈给予必要的物质条件,这样就造成子女在成年之后依旧支配了父母的财产,造成父母的财力下降,也就降低了父母自我养老的能力,而且对于有两个孩子的家庭来说,如果父母给予子女的婚嫁资金存在偏差,还容易造成矛盾,另外还会因为财产传统引发一些现实问题,因此,建议成年子女应通过自己的能力获取自己婚嫁的物质基础,成年之后就不应该依靠父母,这样也有利于减轻父辈的压力,减轻父辈与子辈存在的攀比心理,减少攀比行为。
(三)加强社会公共组织的作用。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独生子女家庭的增多,人口老龄化的日益严重,以及家庭成员的分散,给家庭代际关系的功能造成了威胁,同时也造成了一些代际矛盾,如,子女难以市场陪在父母身边,难以满足父母的需求,难以给予父母必要的照顾,为了保证传统代际关系的功能,就需要社会公共组织充分发挥自己的作用并不断增强自己的作用,不断完善社会会福利体系,适量的为父母与子女承担一些责任与义务,同时还需要完善一些制度规则,以保障与鼓励子女多照顾父母。关心老人,尽可能满足老人的需求。
结束语:总而言之,生育政策的改变造成人们生育观念的变化,使家庭人员规模也发生了变化,对家庭代际关系有一定的积极影响,也有一定的负面影响,针对负面影响,社会需要健全社会养老保障体制,加强对老人与子女的道德性教育,采取有效的措施缓解代际财产传承存在的问题,同时还需要充分发挥社会公共组织的作用,代替父母与子女承担一些责任与义务,鼓励子女尽可能的照顾老人,满足老人的需求。
生育政策变动对代际关系的影响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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