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小额信贷实践中亟需解决的问题
一。实施农村小额信贷的背景及现实意义
2015年2月1日,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正式发布。文件明确指出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重点和有力保障,为此提出应不断深化农村金论文网融改革创新,强化农村普惠金融建设,合理利用农村小额信贷政策,鼓励发展多样化的农村信贷方式,推动农村信贷结构的合理优化发展,确保农业信贷总量持续增加。涉农贷款比例不降低。
与此同时,长期以来农户获得商业银行贷款的难度大,成本高。一方面农业发展需要资金的支持,广大农户的资金来源有限,农业产品相对与工业品而言利润低,大多农户属于贫困阶层;另一方面银行发放农业贷款风险大,营利性差,这显然违背了商业银行安全性。盈利性“的经营原则。这也必然导致银行严格审查,尽可能减少农业贷款。根据数据统计,目前农户贷款中仅有20百分号~30百分号来自于农村信用社等正规金融机构,与此相对民间借贷比例较高,尤其是中西部地区甚至只有15百分号左右的农户能够取得正规贷款,因此在农村地区发展小额信贷,可以将资金引入到农业服务当中,有助于改善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在很大程度上帮助贫困农户解决贫困问题,对促进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农村小额信贷体系的发展过程
(一)小额信贷产生的历史背景
新中国成立初期,由于种种原因导致农业发展落后于工业发展,农村经济落后于城市。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经济确立了以市场经济为发展模式的经济形态,同时农村地区也加快了以市场经济为导向的经济制度改革的步伐。据此,农村金融也因此得到重大的改革与发展,小额信贷作为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重要创新举措,于2000年开始发展。农村小额信贷,在很大程度上帮助贫困农户解决贫困问题,对促进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二)小额信贷实践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1990年――1996年)小额信贷的产生阶段。在国际小额信贷快速发展的推动下,也开始了小额信贷的探索,从90年代初,小额信贷的试点工作主要开展于部分贫困地区,目的在于解决信贷扶贫资金难以到位的难题。例如UNDP项目。世界银行资助的UNICEF的项目及加拿大CIDA的项目等,从以上项目我们不难总结出这一阶段小额信贷的主要特征是信贷资金主要依赖国际组织的援助。
第二阶段(1997年――1999年6月)政府大规模参与阶段。自1997年,为解决贴息贷款实现率低的问题,引入第一阶段小额信贷的做法,据此由扶贫办和农业银行组成的二位一体的模式改为扶贫办。农业银行和扶贫社三位一体的模式。这一阶段的明显特征是政府从资金。人力及协调多个方面积极参与小额信贷的实施过程,形成了政府大规模参与的局面。
第三阶段(1999年7月――2005年)农村信用社参与阶段。为了促进农村信用社的支农服务,充分发挥其在农业经济中的重要作用,中国人民银行于1999年7月出台了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这项政策的颁布标志着农村信用社全面参与农村小额信贷的开始,具有里程碑的意义;2000年1月24日推出农村信用社农户联保贷款管理指导意见,指出农户联保的贷款原则是多户联保。按期存款。分期还款“;2001年12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又颁布了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指导意见,这为全面推行农村小额信贷提供了制度保障。
第四阶段(2005年7月――至今)商业性小额信贷公司参与阶段。2005年开始实施商业性小额信贷公司,2005年5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召开小额信贷试点工作会议,确定了陕西。四川。贵州。山西。内蒙5省为实施小额信贷工作的试点地区;2008年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联合证监会共同发布了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2009年6月银监会发布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2011年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全面做好农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这些政策。办法的颁布为提高涉农贷款的速度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全面树立普惠金融的价值理念。
三。目前农村小额信贷亟需解决的问题
(一)农村新型合作金融参差不齐,监管不到位
农村经济的建设依赖资金的保障,自2004年中央发布一号文件以来,一直强调农业的重要性,发展农业经济是强国之本,为农村金融改革指明方向。2015年的一号文件再次提出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农村信贷结构应多样化,不仅历来原有的金融机构,还应建立新型农村合作金融模式。在当前,农村新型合作金融存在较为明显的问题一是:形态较为狭窄主要有两种结构―在农民合作社和供销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社区性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另一突出问题是缺乏有效地外部监管和规范的内部运行制度。
(二)农村小额信贷市场准入制度模糊
当前,农村小额信贷市场准入存在的问题是,正规金融机构和政府组织的小额信贷虽进入农村金融市场易,但由于风险。成本等因素的影响而不愿进入:非正规金融主体实施的小额信贷面临相反的局面,想进但进不去。导致这一矛盾的主要原因是市场准入制度模糊,造成正规金融机构小额信贷质量不高,实践中出现假扶贫和扶假贫“的现象,信贷资金难以真正到位。而针对非正规金融主体进入农村金融市场的限制条件过多,打击这类组织进入市场的积极性,这显然与普惠金融矛盾。
(三)农村小额信贷的运行模式难以满足农户需求
虽然农村小额信贷已初具规模,但服务模式仍需改进,这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农村小额信贷的发展。服务模式过于依赖传统的银行或金融机构的经营方式,缺乏大胆的创新。经营项目仍主要集中在存贷业务,且贷款手续繁杂,一项贷款甚至有时需要农民填几十张文件。表格,光签字就高达100多个,贷款周期较长通常生产项目和周期作为限制性条件,无法满足农民急需资金的要求,严重的滞后于农村的发展实际。同时也未能为农户提供农业发展所需的中间业务,无法满足农民的多元化的金融要求。
四。结论
目前农村小额贷款仍存在很多不足,为了更好地进行资金融通,完善农村金融体制,服务农业。服务农户,应加快小额信贷完善的步伐。简化贷款程序。缩短贷款时间,搭建贷款农户建立业务档案平台,既方便农户再次借款,也可以为金融机构评价农户贷款信用提供参考依据,减少金融机构的贷款风险。同时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创造农村小额贷款发展的良好空间。
农村小额信贷实践中亟需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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