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所探讨的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婚姻观念的转变,离婚率逐年上升,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最近五年的离婚数据显示,民政婚姻登记机关离婚登记数量为:2011年287。40万对, 2012年310。38万对,2013年350。01万对,2014年363。68万对,2015年384。14万对;其中粗离婚率2011年2。13‰,2012年2。29‰,2013年2。57‰,2014年2。67‰,2015年2。79‰,由此可以看出,全国整体离婚数量和离婚率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
趋高不降的离婚率,使得离婚现象逐渐成为了一个被人关注的社会问题。婚姻关系的破裂意味着家庭的解组,影响社会的稳定发展,对已形成的社会关系造成冲击,对于每一位家庭成员也有不小的影响,但是没有情感的婚姻与充满矛盾与争吵的家庭给夫妻双方带来的痛苦并不亚于离婚的痛苦,所以,离婚会成为夫妻逃离这种困境的重要选择。
当前对离婚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离婚的特点的研究,包括有婚生子女、父母参与、离婚前分居、家庭琐事纠纷多等[3];二是对离婚原因的分析,包括以自我为中心、对父母依赖大,自理能力差、草率结婚、喜新厌旧、父母包办等[4],也有对离婚的社会因素分析包括女性经济独立,两性的依赖度降低、企业制度对婚姻的破坏、现代婚姻功能的弱化等;三是从具体方面对离婚进行分析,比如孙晓娟从城市化进程来研究离婚、王磊从社会资本视角来研究离婚等。论文网
很多学者从伦理学、法学、人口学、经济学、心理学以及社会学等多方面角度来研究离婚现象,研究多采用定性研究方法,从经验层面来探讨离婚,而本文采用定量研究方法,通过调查数据来解读现代社会的离婚现象。
2 研究设计
2。1 研究对象
2015年5月至2016年4月于淮安市清河区民政局办理离婚的夫妻,共467对夫妻。
2。2 研究方法
本文通过资料分析的方法对清河区婚姻登记处一整年离婚的数据进行描述分析,通过对离婚现象的描述提示出离婚现象的一般性规律,论文主要从总体层面上对离婚现象做出讨论,而不对具体个案进行研究。
3 研究发现
3。1 离婚原因的分布
根据清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在2015年5月至2016年4月一整年间登记的夫妻离婚的原因分布统计所示,离婚的主要原因有:性格差异、经济纠纷、婚外情、性不协调、不良品行(如赌博,酗酒等)、家暴、责任义务、分居、身体因素、代际冲突、其他(感情不和,债务,沟通不良,情绪管理差,炒股/投资失败,子女教育,新婚磨合,购房假离婚)等,在这些原因中,占有较大比重的分别为:夫妻对婚姻的忠诚度、生活中角色义务的承担以及婆媳翁婿之间的代际沟通,具体分布如图一。
从图1可以看出,离婚最多的原因为婚外情,其次分别为责任义务,代际冲突,经济纠纷、性格差异、分居、家暴等,还包括炒股失败、购房假离婚等其他因素。可以看出主要原因有三个,一个是婚外情,一个是责任义务,还有一个是代际冲突,婚姻的忠诚度、稳定性,婚后角色扮演以及婆媳翁婿之间的关系对于婚姻关系的冲击有较大的影响,此外,还有一些新型的、现代社会进步发展所带来的一些导致家庭不稳定的因素如炒股投资失败、为家庭经济而分居两地、购房假离婚等。 离婚现象探讨基于爱相随婚姻家庭咨询中心资料的实证研究(2):http://www.youerw.com/guanli/lunwen_2017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