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 = P_ij/P_j x100% = P_ij/(∑_(i=1)^n▒P_ij )(12)
式中:Ki为某水体第i项评价因子所组成的污染分担率。依据地表水污染类型的污染分担率界限范围(表2。3),把分担率在15%~40%之间的指标命名为副名称,在40%~70%的指标命名为主名称,最终以“兼有xx污染的xx污染型”形式命名;当水体的主要污染指标的分担率都在15%~40%范围内时,命名时按照污染分担率从大到小排列,形成“xx、xx、xx并存污染型”; “xx污染型”是指水体某一项污染分担率≥70%,其他指标<15%时,构成单一污染型
余杭塘河水质调查与评价(4):http://www.youerw.com/huaxue/lunwen_1720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