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既是绝大多数高校的举办者和主要投资建设者,又是评估工作和评估政策的唯一主体,最后评估成了自己评价自己,效能很低。体制和取向也导致了评估客体高等学校缺乏主动性,绝大多数成了被动接受评估。此外,就高校与政府在评估中的位置而言,仅仅是政府向学校的单向联系,政府居高临下的官方评估,把政府的官僚思想带进高校,不仅削弱了高校办学的灵活性,同时也抑制了高校办学的主动性,导致高校缺乏办学的个性和特色,最重要的是接受评估高校对评估工作积极性不高了,高校往往处在被动地位,对评估提不起热情,只是处于应付状态。
(二)重评估结果,轻评估过程源Y自:优尔W.论~文'网·www.youerw.com
高等教育评估是评估方案依据政府及其指标体系为中心,学校的一切工作都为了“评估”,基本上都是以评估方案及指标体系为中心进行的评估活动。高校进行评估的过程,在很大程度上变成了按照硬性标准完成规定动作并争取达到规定标准的过程。
按照硬性标准完成规定动作并争取达到规定标准的过程称为“达标式评估”。达标式评估,很容易重评估结果轻评建过程的现象。在功利心态下,个别学校将评价标准和精益求精作为政治项目,有弄虚作假的行为。然而这种教学评估活动,通过外部的评估方案和指标体系来进行评估,具有一定的强制性,使被评高校处于“让他评"的一个处境,使其主动性下降,积极性得不到提高,创造性也有所得不到提升,容易消解被评高校的主体地位。外部评估很容易产生一个现象那就是形式主义,比如,学校各种动员,面对各种评论,但还是有些工作在作假,包括学校的一些教学文档,教学资料之类的也在假造。浏览一下那一本本崭新试卷和其他资料,就可以联想到,有多少教职员工与学生在做着“劳民伤财"的表面文章;评估专家分析出来的数据并不是大家想看的原始数据。而评估专家组成员,也往往将评估当成检查对待,对虚假行为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显然,这种评估带有很大的水分,必然会出现评估失真的现象。 [2]
(三)缺乏社会参与和监督
当前,我国教育评估的主体是教育部及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他们代表着国家的一些意志,社会在高等教育本科教学质量评估中基本不能参与。显然,在这一评估过程中,缺少社会的监督和参与,降低了高校接受评估的积极性。有待提升评估客观性和开放性,加强对评估主体进行有效的监督。
高等学校教学评估是一种行政性的评估,排除了社会参与的力量,导致缺乏社会的监督。政府不仅是经营者,还是管理人员,又是评估者,无法摆脱其立场和价值取向。如果只是依靠专家所谓的“自律”,很难杜绝一些关于人情的评估。尤其是本科教学评估,有一个很受争议的问题,就是评估结果不合理。从2003-2005年接受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的171所高校的评估结论看,被评为“优秀”的高校超过了一半以上。这一结果与社会公众对教学质量的看法完全不相符。实际上,由于政府自己评价自己,出现这种结果应该说是必然的。在具体的高校评估过程中,这一结果的出现也有可能与评估专家的个人情感有关。如,在实际评估中,专家组对定性的指标评级比较宽松,在2004年参加评估的54所高校中,专家组对50所左右的高校在8个二级指标上打了A级。 [3] 因此,在这样的评估结果中,缺乏了社会的参与和监督,缺少了社会对高等教学的评价,使得社会公众对评估结果有时会产生不满。同时使得高校接受评估的积极性不高。 论当前我国高等教育政策评估主体现状(2):http://www.youerw.com/jiaoxue/lunwen_613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