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在以后的评价中不能再简单的认为对教材多元解读的课是好课了。评价时要注重评价者与被评价者的交流与合作。评价者也要合理的看待学生对文本的新理解,理性的评价教师的新看法,做到标准的统一,以确保结果的客观。
三、新课程标准下对语文教师的课堂教学进行评价的原则
(一)发展性原则
促进教师的发展是评价的首要任务。因为不同时期教师的教学会呈现不同的特点,所以要从纵向来考察教师的教学。要以其专业的发展为目的,用全面的、发展的、辩证的眼光来审视教师,着眼于教师课堂教学中的动态发展,着眼于其教学的改进与能力的提高。另外,由于教育理念、教学环境等因素的不断变化,不能用过去的评价标准来衡量现在的教学行为,因此要不断完善评价体系。在制定评价的具体标准时也要以促进学生的发展为依据。只有树立发展意识,评价体系才会更完善,更得到认可。
(二)全面性原则
在传统的课堂教学评价中,评价的主体比较单一,造成评价结果不能全面表明评价对象的优缺点。所以在重新制定评价体系时,要使评价主体多元化。注重教师的自评,学生对教师的评价。同时,也把家长引入评价的体系中,拓宽评价信息的来源渠道。最重要的是在制定评价指标及标准时要有教师的参与,增强教师对评价的认识,加强彼此的沟通,以利于评价的顺利进行。另外,以往多是把课堂教学的几个要素作为评价的指标。由于内容简单并不能对教师的课堂教学进行全面评价,也不能很好的对教师存在的问题给予针对性的建议。本文在重新审视教师课堂教学评价体系时把各种课堂教学因素尽量容纳其中。例如,教学目标、教学过程、教学方法、课堂管理、师生互动等等。不仅做到全员参与,也要做到全因素的评价。
(三)客观性原则
评价结果的客观与否对评价对象的影响较大。有效的评价结果能明确教师改进的方向,使其全面了解自我,增强教学信心。在制定评价标准过程中一定要与评价对象进行有效的协商,并把评价等相关的事宜予以公布。另外,还要考虑以下几种因素。第一,充分考虑教师的自身情况。比如教师的教龄、学历等。第二,考虑学生的情况,比如学生的智力差异,认知差异等。第三,学校的教学理念、教学氛围也是评价体系制定的影响因素。第四,评价者的评价观。要求其以一种严肃、认真、负责的态度进行评价。在进行评价之前评价者要接受评价培训
。同时,要具有评价学科的专业知识,灵活掌握在实际的评价中的不确定因素。
(四)指导性原则
“评价即改善,评价行为即改善行为,不重在是非判断,而重在建议指出怎么做”。[5]所以评价语文教师的课堂教学,应该对其教学实践产生指导、促进的作用。在评价结论中要有总结性评价语言,为教师提出改进建议。如果评价结果没有指向性,就可能使教师盲目夸大优点或者是缩小缺点。同时,评价的标准等各方面都是根据相关教育理论来制定的。使教师了解制定依据,促使教师对相关理论的学习。从而使自己的教学上升到理论的层次,提升教师的综合素质。另外,教师对他评的结论也要辩证的看待,善于从中总结自己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使各种评价反馈信息为自己所用,促进自身发展。
四、对语文教师的课堂教学进行评价的方法
对语文教师的课堂教学进行评价,就是根据课程标准和教学目标制定评价指标,利用各种可行的评价技术,对语文教师课堂教学的全过程及取得的效果做出价值判断。从而为教师本人改进工作,为教学管理部门决策提供依据。本文在论述评价方法时主要涉及到评价指标、标准的制定,具体评价方法的选择,多元评价主体的参与三个方面。 如何对语文教师的课堂教学进行评价(3):http://www.youerw.com/jiaoxue/lunwen_7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