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幼儿缺乏安全意识
幼儿园的保教对象是3~6岁的幼儿,处于这个年龄段的幼儿,其身体的各器官有待发育完善,心理特征、个性特点以及他们的生活习惯尚未完全形成。这个年龄段的幼儿对周围的一切都很好奇感兴趣,都想去摸一摸、闻一闻、尝一尝,但是对事物与知识的理解不够,自我表达的能力不强,不能判断出周围环境中的哪些事物是危险的,不能碰的,不能很好地进行自我保护。只有当他们受到伤害之后才会有清楚的认识。
幼儿园安全教育的现状及对策研究(4):http://www.youerw.com/jiaoxue/lunwen_886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