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流转规模小
土地流转规模小,流转形式主要采用转让、转包和出租。农民世世代代与土地相伴,以土地为生,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最重要的资源。随着我国城镇化的推进,部分农民的生存与生活并非完全依赖于土地,但他们对土地的感情和“土地是农民的命脉”的传统思想意识,影响他们对土地转让并从中获得经济利益。而且土地流转涉及的农户比较多,每个家庭的想法不一致,总体意见分歧较大,难以协调统一,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土地流转的规模,导致土地流转的规模较小,主要采取转让、出租等形式。从调查数据来看,“仅有30% 的家庭有过土地流转,比例很少,多数农民采用转包的形式,其次是互换,有很少农民采用反租倒包和入股等方式,而且每个家庭平均流转土地0. 133hm2,占家庭人均土地的30.3% , 流转规模不大。” 根据调查, 近几年村内越来越多的人外出打工, 流转土地的比例和规模都有所上升。
(二)土地流转行为不规范
根据调查数据,农户之间的土地流转, 大多基于自愿的原则, 没有成形的中介组织参与土地流转,土地流转缺乏正确的指导和监督,流转的土地大都给了其他的农民,并且大多数继续用于农业生产。在进行土地流转时,农户之间大多通过私下口头协议转让给亲戚、邻居或其他村民,很少签订流转合同,常常引发经济纠纷。并且在土地流转出去之前, 农民自己一直耕种的土地占总数的50%,其次是没有精力耕种放荒的土地, 占25% , 这些都是很好的田地。若通过土地流转, 能在一定程度上使可耕种土地得到更好地利用, 使得获得土地的家庭能解决家庭劳动力富余的问题, 也可以增加收入, 同时在一定程度上解放了农村剩余劳动力, 农民在获得土地流转出去的收益的同时, 也可以从事其他的工作, 增加收入。 我国农村土地流转问题浅析(2):http://www.youerw.com/jingji/lunwen_253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