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益人是指当被保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根据保险合同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金后,该受益人有权拿走保险公司该根据保险合同中应向受益人支付的保额。在现实情况中,投保人、被保险人所代表的社会中存在的人也可能是受益人。如果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合同中没有特殊制定谁是受益人的情况下,那么他的法定继承人就充当受益人的角色[3]。
付款人指的是在为承保状态中的保单中所提及的保费而上交如数的保费的人,当然在现实中也可以是投保人,也可以是第3方机构或人。
该上面四个保单消费者可以在同一张保单都指的是社会上现实存在的同一个人,只是这个人在这张保单中不同的地方具有不同身份罢了[2]。
1。1。3 保险业务的基本介绍
新契约:就是购买一张新的保单在缴费之前和保险人或保险公司签订条约的过程称之为新契约,而新契约保单就是要先核保,契约录入,才能最后承保。由于表面上来看的话,投保人在和保险公司签订合同之前并不太详细地甚至根本就不了解保单合同里面的条款内容,从表面上看,投保人处于一种很不好的地位,所以才把在购买保单时的承保之前的过程称之谓新契约。但对合同而言,由于人寿保险网站是“一切从简”,故在客户填写保单信息时,直接跳过核保,就是直接承保,即保单中的信息录入不进行核保校验。
新契约的业务流程见图1-1。
图1-1 新契约的业务流程图
保全:准确的来说保全分为狭义和广义之分。
狭义的保全:指的是保险公司与投保人签订合同或该合同已完成承保这一流程后,可以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以及客户的申请,保险公司为了让保险合同还具有有效性和准确性,保险公司可以为客户提供的非理赔核心相关服务和基本服务的非公共服务。论文网
广义的保全:指的是保险公司与投保人签订合同或该合同已完成承保这一流程后,,可以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以及客户的申请,保险公司为了让保险合同还具有有效性和准确性,从而提供相关的前提服务,基本服务,核心服务等一系列的非公共服务。
理赔:当被保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可以根据保险合同中的相应条款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要赔偿金,保险公司并根据事故现场情况或医院费用发票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赔偿等一系列措施统称为理赔[2]。 理赔的业务流程见图1-2。
图1-2 理赔的业务流程图
1。2 保险网络的介绍及特性分析
如今,伴随着互联网电子商务的兴起和发展,越来越多的人愿意选择通过网络的途径来进行商品的购买。为了适应广大的客户的需求和现如今的社会形态,保险公司也实现了电子商务化,即网上售卖部分保险产品以及可通过网上来进行一部分的保险业务。如今客户可以通过网络随时随地来来进行保险的投保,这样不仅可以全面地了解到每款险种的详细信息还可以比以往去柜台更加方便快捷地下单投保,甚至通过网络账户,客户可以更加方便地来对其保单进行在线管理,同时还能进行一系类的其他保险的相关操作,可以让客户不出门在家里通过电脑或手机等其他设备就可以完成保险业务,从而带给了客户高效率,被重视的感觉[6]。
网络保险根据保险公司或保险人对网络的不同看法和应对分成了两种。一种主要是指根据现如今出现的或存在的网络安全事故等问题,保险公司将这些问题作为险种从而推出相关的网络保险业务的项目;另一种主要是指在网络的大环境下,保险公司或保险中介机构实现其内部和外部的网络化管理,从而使保险公司内部人员之间的进行更方便快捷地交流或保险公司和中介机构进行沟通和保险公司或保险中介机构通过网络向客户进行交互式的信息交流从而得以向客户介绍保险产品和客户向保险公司或保险中介机构购买保险产品的服务和一些其他的为客户提供的保险服务。而后一种意义上的网络保险根据保险公司或中介机构对网络对内对外的不同环境下的运用,从而分层了两个不同的意义:第一层次的意义是指在网络的不环境下,保险公司或保险中介机构对其公司员工和代理人进行相关保险行业的培训或利用网络与代理人、公司股东、保险监督机构等相关人员和机构之间进行经验的沟通和保险业务的沟通等内部管理的事情;第二层意义是指保险公司通过因特网与客户之间进行信息的交流以便保险公司人员或代理人能快速了解客户的需求和及时向客户提供有关保险的信息及该保险公司所在网上售卖的险种的信息,甚至实现客户利用网络来进行“签单”和进行其他的保险业务服务。我所研究的毕业课题:人寿保险网站是属于后一种意义上的网络保险的第二层涵义。文献综述 java人寿保险网站的设计(3):http://www.youerw.com/jisuanji/lunwen_1251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