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其负债达到或超过所占有的全部资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不抵债的企业行为。
(二) 企业破产的构成条件
企业破产的构成条件主要是三个:第一,不能清偿债务(或支付不能),意思就是:债务人,即公司,已经丧失了清偿能力;债务已经到了清偿期;这种债务还必须是金钱或可以金钱评价的债务;持续在一定时期内都不能偿还。第二,债务超过(或资不抵债)也就是说企业的负债超过其实有资产。第三,停止支付这个是债务人依主观意志做出的外部行为,并不是财产客观状况并且会持续一定期间。
(三) 企业破产的方法
关于企业的破产方法,根据周毓萍先生的《国外企业破产方法的比较》中,我们了解到,外国企业的破产方法有:CharpterII法、Prepackage法和Workouts法。
CharpterII法是一种在清算过程中,能根据绝对优先原则来分配破产企业的价值。为了达成协议,CharpterII法会伴随着债券放弃部分利益,而不支付事后申请人的所有索赔。同时它也只在乎债务困境的经济信息。这两个特点也决定了CharpterII只适用于债务水平高,高贸易债券,公债比率低或者是债权人之间协调难度大的企业。
Prepackage法的特点是企业在申请公司破产之前,企业与债权人之间有关合同是否继续履行的问题。这种特使得该方法适用变现能力快,流动比率高,企业质量好以及由违约债务的企业。
Workouts法包括Public Workouts法和Private Workouts法。Public Workouts需要公报的形式或者招标的形式进行破产。Private Workouts法只是企业债权人私下协商进行重组的方法。这两种形式也使得Workouts法适用于违约造成企业经济价值巨大损失的企业,质量好的企业,能解决债权违约的企业,存在大量贸易债权人的企业,有大量公债高负债的企业,经济波动大的企业等等。 企业破产相关财务问题研究(3):http://www.youerw.com/kuaiji/lunwen_142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