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检察机关应如何加强司法会计工作
司法会计是大陆法系国家对于司法机关的会计工作的称谓。司法会计工作是指在关于财务。经济类的案件的侦查和审理过程中,对案件所涉及的财务方面的资料和财物进行专门的检查和统计,或者对侦查。审理过程中出现的财务问题进行专业的鉴定的法律诉讼工作。伴随着社会主论文网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也逐渐提高,但是随之而来的也包括各式各样的经济。财务类犯罪活动。检察机关由于自身条件的限制,对于经济犯罪。财务犯罪的账目检查和鉴定工作很难展开。因此,检察机关针对当前经济形势下频发的犯罪问题培养了司法会计专业人才,有效地解决了经济类。财务类犯罪中出现的财务检查和鉴定中的难题。因此,司法会计工作可以概括为司法机关在司法活动的诉讼过程中,为了查明经济案件或者其他案件中有关财务会计问题,依据法定程序指派或聘请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员,进行审核。检查和验证,并依据法律的标准,搜集并提供相关证据的诉讼活动。[1]但是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司法会计的发展现状仍然不容乐观,存在各式各样的问题。
一。检察机关司法会计工作的发展现状和存在的相关问题
首先,检察机关司法会计队伍建设。由于在建国早期,检察机关就针对经济犯罪就设置了司法会计队伍,由于人才匮乏和文化大GM“期间对于司法队伍的破坏,检察机关司法会计队伍建设基础十分薄弱。以目前的情况来看,绝大多数的司法会计人员的素质都无法达到司法队伍建设标准,从早期的会计岗位选调到如今的检察机关内部培训,远远无法满足检察机关司法会计工作的需要,缺乏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会计知识。检察机关的司法会计工作不仅需要具有专业的法律和证据等专业知识,还需要具备会计。审计的专业能力,而恰恰检察机关就缺少司法会计方面的专业复合型的人才。
其次,检察机关司法会计的工作重心转移。伴随着经济犯罪案件的增多,各类司法会计鉴定机构也如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这无疑冲击了检察机关的司法会计工作。检察机关应该明确司法会计工作的重点,有的放矢的安排工作计划,适应新刑事诉讼法的要求,通过财务会计的检查来搜集犯罪的证据和线索,并对相关的会计问题进行详细的分析,在确认犯罪事实后实施预审,[2]而非优先录口供取证。
再次,司法会计的鉴定结论不同,自由度较大。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司法会计从业人员的准入存在较大的问题。司法会计的准入缺少严格的法律限制,在司法的实务操作中,司法会计人员具有企业标准的会计和审计能力就可以从事检察机关司法会计的工作。因此,应该加强立法工作,用法律法规规范检察机关司法会计工作的从业标准,以避免检察机关出局的司法会计检察。鉴定报告与中介机构出具的司法会计检查。鉴定报告不一致的情况。
最后,检察机关司法会计工作无法做到公平公正。公平公正要求检察机关在进行司法会计工作的情况下,保持中立,对双方当事人做到不偏不倚。司法会计就是运用科学的指示做出符合逻辑和规律的鉴定结论,但是在目前的实务操作中,存在着大量的自侦自查“。自检自查“等现象,司法会计工作人员的立场就存在偏倚,难以做到公平公正客观的要求。作为司法会计活动的主体,检察机关对其控诉的当事人的不利证据放大的做法,无视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的做法屡见不鲜。这种侦鉴合一“的做法严重地损害了当事人的权益,违背了诉讼法中的相关法律法规,给社会带来了恶劣的影响。
二。加强检察机关司法会计工作的有效途径分析
司法会计的发展适应了社会和经济的发展要求,同时也是法律和会计等专业知识的深入也为司法会计的发展奠定了专业基础。如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完善司法会计制度,推动检察机关司法会计工作的进步成为摆在司法部门面前的重大问题,也是每一个司法会计从业人员义不容辞的责任。
(一)从思想上重视司法会计工作,强调司法会计工作的重要性
司法会计作为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安定和谐的有效手段已经发挥出了巨大的作用。在当前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形势下,如何配合中央的反腐活动成为检察机关的工作重点,经济犯罪滋生权钱交易,在人民群众当中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因此,中央开展大规模的反腐行动,检察机关首先从思想上重视司法会计工作。明确司法会计工作在反腐行动的巨大作用,因为涉及经济类的犯罪案件都为在财务会计资料中得到反映,司法会计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准确的利用司法会计技术,确定犯罪的相关信息,形成关键的证据,对于打击经济犯罪提供了有力的帮助。
(二)检察机关构建规范的司法会计鉴定机构,实现权利分离
司法会计部门作为检察机关的内设侦察部门,其出具的司法会计鉴定报告难以得到当事人的信服,严重地影响了司法会计报告的中立性和公正性。笔者建议要敢于动刀,撤销检察机关的司法会计鉴定机构,确保独立的司法会计鉴定,以实现公检部门和司法鉴定部门完全分离。司法会计鉴定机构的独立运行能够确保其鉴定结论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中立性,取得当事人的信服,实现人民群众眼中的社会公平与正义。
(三)制定统一的检察机关司法会计工作的执业标准
由于司法会计工作的执业标准并没有准确的规章,在事务中从业人员一般都是采用会计和审计标准,并没有与形成专业法律和证据语言。从业人员执业的自由度较大,容易出现鉴定报告内容重点分散,需要相应的转化才能服务于法律诉讼程序,这无疑降低司法会计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笔者建议,目前的社会和经济发展形势。法律和会计水平已经足以支撑建立起全国统一的司法会计技术标准,需要国家加强司法会计相关的立法工作,实现司法会计技术标准的普遍承认标准和实质证明标准,[3]规范检察机关的司法会计工作。
(四)完善司法会计队伍建设,培养充足的后备人才
我们不难看出,专业复合型人才的匮乏严重的阻碍了检察机关司法会计工作的进步和发展。首先是加大在职司法会计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培养力度,重点进行新业务的培训,尽快掌握当前形势下贫乏的经济案件的类型,以实现理论和实践的结合。然后是,加大与高校的合作,开设法律。会计。审计。证据等课程,培养出专业的复合型人才服务于检察机关的司法会计工作,以此来推动司法会计工作的发展。
(作者单位为信阳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简介:熊玮(1980―),女,河南信阳人,本科,信阳市人民检察院司法会计师,研究方向:。]
浅议检察机关应如何加强司法会计工作
浅议检察机關應如何加强司法會计工作【2540字】:http://www.youerw.com/kuaiji/lunwen_1509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