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调整传统预算管理模式
(1)真正推行零基预算,细化预算项目。预算编制必须细化,要细化到具体部门、具体单位、具体项目。规范政策,统一支出标准,使预算分配实现公开、公正、公平。目前科学的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尚不完善,合理配置财政资源也未充分体现。财务部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从实际出发,编制基本支出预算,不给那些挪用项目资金的单位留下理由。
(2)切实加强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财政部门要提高对支出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改变“重收入、轻支出,重分配、轻管理,重投入、轻绩效”的观念。没有完善、规范的财政支出监督制度,就难以提高财政资源的配置效率,难以保证财政资金良性运作。在预算执行中,严禁项目资金相互挪用、调剂。加大对组织财政资金的审查力度,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高效。
4、扩展筹集渠道、优化资金结构
非营利组织并不意着没有任何经营活动,非营利组织有自己的经济活动,服务宗旨和活动范围,非盈利性组织筹集资金的应用对非营利组织的可持续发展是非常重要的是,尤其是在中国目前的情况下,相对缺乏的贡献,如何提高现有资本价值实现更加逼真。非营利组织可以利用自己的知识,技能和专家们分享,参加一些生产和经营企业,从企业的利润中获取利益,也可以通过资本市场的资金,股票和其他现代形式的操作获得资本收益。然而,在具体实施中,必须遵循审慎,安全的原则,专注于非营利组织非营利性。
5、相关方面的税收减免捐赠的法规和政策的实施
在一般情况下,非营利组织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非营利性组织,自己的让步;第二是非营利组织对捐助方报价优惠的。在美国,税法规定了30余种免税组织。非营利组织的税收优惠激励措施,包括所得税,房产税和失业税务宽减优惠,除了非营利组织捐赠的公益事业的机构和个人也应该享受扣除所得税及物业税,房产税减免优惠。相比之下,中国的税收政策对非营利组织不明确,不具体,不系统。目前以税收为基础的偏好,范围相对较小,而物业税,以及主要税种 - 商品税,缺乏特别规定,非营利组织,特别是缺乏民间非营利组织建立激励优惠政策。如进口和出口关税规定的非营利组织仍然需要清除只为“人的组织”优惠的房地产税,车辆和船舶的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条例的其他规定,存在有许多早前颁布的法规,需要进行调整。法律应明确反映非营利组织,非营利组织不同类型的减税,免税和减税等具体内容的定义。
6、建立责权利明确的非营利组织,培训研究人员
对于企业来说,企业内部管理一般可以分为许多责任中心,各责任中心明确责任,并给予相应的权利,在履行其职责开展评估的基础上,其相应获得利益。对于非营利性组织,是因为没有利润目标,履行对各部门的职责是难以评估的,所以这是很难界定的责任和权利,这给非营利组织,其研究事业的绩效有些难度,所以通过会计制度的管理,加强非营利组织明确的责任和权利,以及培育人员,负责其组织绩效研究非营利组织在竞争激烈的环境可持续发展的表现。注重加强内部和外部监督,完善对非营利组织的管理,不断提高社会形象,发挥其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以此更好地服务于社会。
四、结论与展望
在这样一个经济全球化、经济信息化和科技高速发展的世纪,非营利组织的经营环境发生着前所未有的变化。通过绩效指标体系简洁、系统的会计测量,能够提供非营利组织运行状况的比较准确的信息。 非营利组织绩效的会计研究+文献综述(6):http://www.youerw.com/kuaiji/lunwen_23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