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产权制度方面模糊不清
大多数地方在推行大包干以后便再没有深化农村改革,也没进行“社区股份合作制”改制,这使得农金会的产权被弄的较为模糊。同时,由于盲目扩张造成的股权高度分散,基金会的广大会员(股东)丧失了对集体资金的控制权,监督权也形同虚设,内部人控制问题突出,甚至产生了寻租、贪污等道德风险。此外,农村合作基金会由地方政府参与创办,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由地方政府安排,受到过多的行政干预,相当一部分沦为县、乡(镇)、村各级行政组织的“钱袋子”,丧失了经营的自主性。行政的干预造成了普遍的违规操作,农村合作基金会从而产生大量不良贷款。以四川省为例,1992年该省合作基金会贷款中,“一逾两呆”贷款占比高达50.5%。
3 印度小额贷款公司危机的制度分析
在印度小额贷款利率使客户不堪重负的大背景下,2010年10月份,安德拉邦政府在未经调查与确认的情况下,将当地多人自杀的原因归结于小额贷款公司的高利率,宣布打击泛滥的信贷行为,并敦促借款人不要及时归还自己的贷款。政府对于小额贷款公司的遏制性干预措施直接影响了多数贷款人的还款意愿,一大批原本资金充裕、准备按时还本付息的借款人纷纷选择停止归还贷款,小贷公司资金链就此断裂,从而诱发了此次小额贷款的危机。
3.1 发展速度过快源-自/优尔+文,论`文'网]www.youerw.com
根据印度计划委员会2010年4月公布的统计数据,印度贫苦人口总数达3.72亿。印度有60万个村庄,农村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仅有3.2万家,大部分农村区域无法享受到银行服务。在银行涵盖的地区,也有被排除在金融服务之外的社会阶层。针对贫苦人口较多和农村金融服务覆盖率低的情况,印度储备银行一直在大力推行普惠金融体系建设,其中小额信贷被作为普惠金融体系建设的重点之一,被列入信贷支持的优先领域,且准入标准宽松。危机发生后印度政府公布的最新小额信贷发展和监管法案才将小额贷款机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提高至50万卢比(约合1.13万美元)。在这种政策环境下,印度小额贷款飞速发展,部分地区发展过度。截至2010年8月,印度的小额贷款总余额从2005年的2.52亿美元增至近50亿美元,增长了近19倍,小额贷款机构数量也超过了3000家。在印度28个邦里,位于南部的安德拉邦小额贷款的规模约占30%,其他南部两个邦又占20%。安德拉邦诸多私营小额贷款机构之间,外加与政府主导的“妇女自助小组加银行”项目间竞争激烈。
3.2 日常监管轻视风险
之前落后的农村金融服务和小额贷款行业的快速发展令监管当局过度强调小额贷款机构对贫困人群的融资作用,而忽视了机构风险和机构风险可能引发的社会风险,进而导致对小额贷款业务的监管放松,例如简化了“了解你的客户(KYC)法则”在农村金融服务活动中的执行。在宽松的监管环境下,小额贷款机构为追逐高额利润,不顾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盲目开展贷款业务。普遍缺乏严格的风险管理体系,没有科学的客户筛选机制,凭身份证和一张照片就能轻易取得贷款是多数机构的通病。同时,同一地区内过于集中的分布也激发了小额贷款机构之间的恶性竞争,多头借款和过度负债现象严重,助长了危机爆发后的违约风潮。在印度安德拉邦小额贷款危机中,当地政府暴露出不成熟、不恰当的表现,对当地乃至印度全国小额贷款事业的发展起到了促退的作用。
小额贷款公司的制度比较和完善研究(3):http://www.youerw.com/kuaiji/lunwen_567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