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5。4 术语使用的不规范 15
6对长期股权投资准则(2014)几点建议 15
6。1 尝试对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均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15
6。2 进一步完善CAS22以协调CAS2(2014) 16
6。3完善核算方法的规范 16
结 论 19
致 谢 20
参考文献 21
新准则下长期股权投资相关问题探讨
0 引言
企业的三大基本经济活动之一就是股权投资活动,投资方通过购买股权,参与合并等经济途径实现盈利,增值资本,从而形成长期股权投资。高效的长期股权投资不仅能够提高投资回报率还能提高资金运用效率。只要能够使股东财富增加的经济活动自然是企业管理层和投资者的聚焦点,所以企业需要一个完善的新标准去明确规范和评价长期股权投资活动的绩效。市场经济快速发展,《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2006)对于理论基础和实务操作方面的规定仍然存在不足,并且为了趋同国际会计准则,所以财政部规定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于2014年7月1日起实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2014),境外上市的企业被鼓励提前施行。新准则对企业的会计工作有指导意义,国内研究主要围绕适用范围,计量核算方法等方面展开,比如对权益法中对享有被投资方所有者权益变动份额的确认的争论,最终确认为权益等。因此,本文对新准则的内容解读以及分析新修订准则对企业实务产生的不同的影响不仅对学术方面有重要意义,也为企业发展提供一定建议。
1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概述
1。1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的历史发展
只有回顾总结才能更好地研究分析《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2014)(以下简称为CAS2(2014))的历史变革与发展。改革开放以前,高度集中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运用资金平衡会计模式,1992年以后,财政部遵循《企业会计制度》,它适应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然而却缺乏实务应用指南,直至1998年,一系列具体准则相应颁布,明确了核算标准[1]13。2006年颁布的新企业准则(以下简称CAS2(2006))将过去的一整块投资拆分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以下简称CAS2)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以下简称CAS22)两部分,参考了国际会计准则,实现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建设性突破。发展的脚步总是不会停歇,2012年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准则的征求意见稿,直至2014年7月才真正开始实施CAS2(2014)。
1。2 准则内容概述
三种类型的长期股权投资划分在CAS2(2014)范围内,简单概括就是对被投资企业实施控制,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CAS2(2014)规定,第一种情况下采用成本法核算,增加与减少投资时调整初始成本,后面两种情况采用权益法核算。成本法的特点是以初始成本计量,账面价值基本保持不变,被投资企业实现利润或发生亏损不作账务处理。权益法的核心思想是视双方的经济活动为一个整体,账面价值根据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变动呈现不同。CAS2(2014)对合并以外,比如支付现金,发行权益性证券,债务重组等方式获取的长期股权投资也进行规定。通过这些方法分步取得同一企业控制下被投资企业的股权,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账面价值份额才是长期股权投资初始确认的金额,与投资方的支付成本没有直接联系。合并当日的被合并方净资产账面价值小于零,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以零计算,相关内容登记在备查簿中。非同一企业控制下时,公平起见,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确认成本就是付款的公允价值[2]235。我国财政部受到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的“跨越会计处理界限”思想的启发,重要经济事项比如从非重大权益性投资追加成本达到共同控制,施加重大影响或控制以及相对过程,相当于对本来持有的股权处理后,在即日以公允价值重新计量[3]58。企业发现长期股权投资估计未来可收回价值低于当初的账面价值就做好减值准备。非重大权益性投资的减值方式参照金融工具准则规范,即使以后期间恢复也不允许转回。 新准则下长期股权投资相关问题探讨(2):http://www.youerw.com/kuaiji/lunwen_888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