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2 我国电子商务税收征管发展现状
目前,我国针对电子商务征管工作还处在起步时期,随着经济的发展电子商务也成长起来,使得制订和它相符的税收法律的步伐缓慢,如此庞大的交易始终没被放入国家税收征管体系,造成了税收管理的流失,致使经济发展和税收发展两股涌流无法融合,网络交易税收无法收缴。电子商务给人们生活带来了很大的改变,也加速了人类经济社会巨轮的转动,但是如何好好地监管,使它稳定发展,加强国际贸易互动,已经成为急需解决的重要难题。
3 电子商务税收面临的难题
电子商务的出现,使得原来的商务模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无论在商品交易方式上还是交易程序和支付方式上都有了很大的改变,致使税收征收政策及征收方式等环节也与传统税收征管发生很大偏差,出现了如下几个难题
3。1 税务登记很难正常实施
税务登记又被叫作纳税登记,它是税务部门依据我国税法章程的规定,登记和管理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的准则。然而电子商务却让税务登记成为一句空话:首先,传统的税收征管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电子商务需要进行税务登记;其次,通过电子商务交易的卖家仅需在相应的网站上支付要求的费用就可以获取一个虚拟交易平台来进行销售商品,无需任何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因此传统税务登记制度不适用电子商务。
3。2 税收管辖难以确定
税收管辖权是一个政府在国家主权的基础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在税务范畴进行征管税收的一项权力。对于一个国家的税收管辖权,国际社会在平衡各个国家利益的基础上进行了限制。从我国现在的立法看来,我国现行税收体制是规定于一国或地区之内,而电子商务的发展,对所得税和流转税的管辖原则产生了影响,也影响了税收对象的性质划分,电子商务也使经济活交易活动多样化,对各国的经济利益也产生了影响,归属问题也变得不清晰。
3。3 税种性质定位难度增加
从收入的所得可以看出,电子商务出现两种状况个人所得和企业所得划分不够清晰。另一方面是企业所得内部的各项划分不清楚。为此可以在所得税法中引入所得性质划分的新标准。在销售有形产品和提供劳务等方面,很多国家都在税法方面进行了区分,并做了不同的规定。税务机关对于怎样确定其所得适用何种税种和税率,比如网上商店所从事的交易活动所适用的税种等。这些都导致了税种的定位难度加大。
3。4 税收征管难以有效进行
税收征管是国家税务机关的一项日常工作。它要求纳税人依据完整的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自觉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5]。电子商务税收征管出现了以下几个问题:其一:税收主体很难去判定,以及税收登记效力减弱。其二:纳税的申报困难,遵从成本高。其三:税源税基都不清晰,纳税人交易信息不准确。最后:信息化落后,税务稽查不好开展。在税收征管中较为困难方面主要体现在:经济活动或劳务活动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及交易主体难以明确确认。这些都体现了税收征管很难开展。
3。5 税收公平原则受到冲击
在电子商务的环境下,商品不再适用于统一的税法和公平税负的原则,商品交易的数字化、电子化、很容易利用,对于有形商品、劳务、专利权等等都难以得到明确的区分。国家税收部门难以对电子商务进行税收监管。这样电子商务和传统商贸公司就会出现税收不公平的现象,从而打破了税收公平的原则[6]。 电子商务税收面临的难题和征管体系分析(4):http://www.youerw.com/kuaiji/lunwen_892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