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会计师事务所合并后的整合
1。2。1 会计师事务所合并后整合的定义 整合,是事务所合并各方在合并目标与战略的驱动下,通过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和
方法,对组织结构、管理制度以及事务所文化等多方面进行系统性的融合与重构,从 而实现价值增值的过程[2]110。
整合的成功与否是会计师事务所合并目标能否实现的关键。合并的价值源于整 合。整合的不成功往往是由两个原因造成的:①没有制定科学的整合计划;②制定了 科学的整合计划,但是没有贯彻执行。
1。2。2 会计师事务所合并后整合的原则
(1)沟通原则 合并各方由于之前在管理体制、企业文化等方面有诸多不同,难免会产生矛盾和摩擦,在发生冲突的时候,要运用沟通原则,在沟通中消除各方理解上的障碍,将企 业的战略远景、价值观、工作目标等传达给员工。建立一个有效的沟通体制是非常有 必要的。一个有效的沟通体制应该是双向的,一方面,上级向下级传达政策的渠道应 该畅通,另一方面,下级向上级反应意见的渠道也应该畅通。一个有效的沟通体制还 应该是平行的,即同级员工之间的沟通应该是通畅的。文献综述
(2)层层推进原则 根据整合过程中发现的合并各方的差异化和同质化状况,明确整合的各个层次,做到有重点的向前推进,分阶段进行整合,要确定不同阶段的评估标准。
(3)管理有效原则 在整合的过程中,一定要保证管理层工作的有效性,通过制定合理、详细的计划,将新事务所的规章制度、人员安排等传达到各个部门、各个员工,使个部门各尽其责, 协调处理各项事务。
(4)平衡匹配原则 在整合的过程中,要重点考虑整合目标与事务所整体战略目标的匹配性,以及资源方面的均衡性,避免整合方向偏离了事务所的战略目标。
(5)系统性原则 会计师事务所合并后的整合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并不是将合并各方的资源简单地叠加在一起,需要通过制定合理有效的整合计划,严格且有变通的执行,不断消除整合过程中产生的矛盾、问题,才能最终实现真正的融合。
2 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合并与整合历程
2。1 1998-1999 年“脱钩改制”阶段
1986 年 12 月财政部颁布了《关于成立会计顾问处的暂行规定》,该规定标志着 我国正式恢复了注册会计师制度。随着该项规定的出台,我国在较短的时间内涌现出 一大批具有一定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但是,随着我国市场机制的完善,该规定逐渐 显现出破坏审计独立性、使事务所缺乏风险规避意识的一面。“老三案”、“新三案” 的发生,使我国的整个注册会计师行业陷入了“信誉危机”。业内人士逐渐认知到, 要实现审计市场的健康发展,事务所必须“脱钩改制”,即与挂靠单位脱钩,成为独 立的公司法人。
1998 年,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的合并完成成为“脱钩改制”开始的标志。当年
年底,首批具有证券执业资格的 103 家事务所实现脱钩。截至 1999 年底,我国会计师 事务所的“脱钩改制”工作已基本完成。
2。2 2000-2001 年大规模合并阶段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大中型国有企业和金融企业不断增加,对审计质量的
要求不断提高,我国审计市场急需一批具有专业胜任能力的事务所。然而现实情况异 常严峻,相关数据显示,截至 2000年4 月,全国 106 家事务所中,仅有注册会计师 1235 人,平均下来所剩无几。因此,2000年3 月,财政部发布了《会计师事务所扩大 规模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等文件,掀起了新一轮的会计师事务所合并浪潮。在相关 政策、相关部门的直接推动下,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规模化进程进展迅速。 会计师事务所合并与整合问题研究(2):http://www.youerw.com/kuaiji/lunwen_956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