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中国参与WTO争端解决机制的问题与对策(2)_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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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中国参与WTO争端解决机制的问题与对策(2)


结论    17
致谢    18
参考文献    19
1 引言
1.1 研究背景
自2001年我国开始加入世贸组织至今已有十多年。在这期间,中国的对外贸易发展迅速,伴随着与他国的贸易摩擦和纠纷也越来越多。“入世”后,中国开始使用WTO争端解决机制来解决与他国之间的纠纷,并逐渐积累实战经验。在前五年的过渡期内,中国在WTO争端解决机制下的诉讼环境相对单一,主要是作为第三方的身份参与争端解决,申诉和应诉的案例是罕见的。但随着后来贸易规模扩大、贸易地位的改善和融入世界经济程度的继续加深,中国已进入贸易摩擦的高发期,并且正面临着如何增强处置贸易争端的能力、文护企业合法权益和国家利益的挑战。
在经济全球化的快速发展下,各国之间的贸易更加频繁,伴随着各种贸易摩擦和贸易争端也迅速增加。解决世贸组织成员之间的贸易纠纷已成为WTO争端解决机制的一个重点,所以在世贸组织的实际运作过程中愈来愈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然而,尽管WTO争端解决机制在以往的历史舞台上取得了显著成效,有力地保障了WTO的顺利运行,但其仍有许多不足之处需要完善和改进。作为一个贸易大国及WTO的成员,我国的申诉活动相对较少,应诉案件虽有显著增加,但是诉讼结果往往还是不尽如人意的。因此,熟练掌握WTO规则,积极有效地参与争端解决活动,利用WTO允许的法律手段文护自身合法权益,总结经验教训,对于中国来说同样是非常迫切而重要的问题。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WTO争端解决机制被认为是WTO法律体系中最重要的制度之一,也是WTO多边贸易体系的“枢纽”。当前,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之下,中国无疑已成为世界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之一。随着与世界各国经济交流与合作的逐步深化,贸易摩擦也在不断增加。因此,为了中国在经济全球化中更好更快的发展,有必要对“入世”后中国参与的贸易摩擦和争端解决进行分析,提出对我国在应对国际贸易争端解决方面的决策和建议,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希望中国未来在WTO争端解决机制下能把贸易争端的解决做得更好,为我国谋取更多、更广泛的经济利益。
2 WTO争端解决机制概述
WTO拥有自己的解决机制,WTO争端解决机制(缩写是DSU)是WTO的重要组成部分。WTO作为多边贸易体系支柱的重点,甚至在全球经济化发展中都具有自己鲜明的特色。WTO不仅拥有自己的机构和原则,还具有自己的三大特点:强制性、高效率、高度统一。
鲁杰罗是世界贸易组织前任总干事,他认为要想完整地评价WTO的成就,就要考虑到争端解决机制,因为争端解决机制是WTO最基本的机制,可以保障世界贸易安全有效的运作,可以切实执行WTO的各种协议。总而言之,争端解决机制可以支撑多边贸易机制,也可以为WTO做出独特贡献,保证全球经济平稳前进。事实证明,鲁杰罗的这一评价是非常正确的。
2.1 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内容
WTO可以结合外交磋商和司法管辖,从而平衡各种WTO的各种矛盾。20世纪40年代末,关贸总协定开始运用全面有效磋商的方式,司法局利用司法解决争端,因此,把两者相结合便成为WTO解决各种争端的机制。DSB主要由一百多个成员参与,它虽然是一套体系,但实际上受两方管理,总秘书领导总理事会。WTO解决机构(缩写为DSB)主要处理WTO的的争端问题,并且执行争端解决的规定。DSB有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两个代表,每年由这两方互相交替代表,因此,WTO解决机构主席是采用轮流交替制度。DSB有各种义务,不仅可以设立专家组,而且可以授权减少其义务或使其停职。专家组可以决定被裁决国家执行手段和执行时间及其给予相应建议。WTO争端解决机构可以设立专家组从而解决争端一方的请求,对他们中的矛盾进行裁决,履行其义务,完成义务后便可以解散这种机构。 (责任编辑:q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