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地方立法质量的评价标准(3)_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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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地方立法质量的评价标准(3)


   具体的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了解地方立法质量的含义:
   1.地方立法质量是包涵着评价国家立法整体效果的范畴。
地方立法质量,顾名思义:质量包涵着“质”和“量”两方面的范畴。在“量”方面:新中国成立五十多年时间里,我国的立法迅速发展,数量与日俱增,在近些年驶上了“快车道”。有数据显示,从1979年恢复地方立法至今,我国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有230件,地方性法规690件,地方性法规多大8600多件。在数量方面我国的法律体系在逐渐的庞大和完善;在“质”方面:随着改革开始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行,国家法律体系的建设已经逐渐的由重视立法的数量转变为以提升立法的质量为核心。因此立法质量更多的是注重立法的质,注重的是立法所产生的效果,注重法律体系的统一和协调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构建。
    2.地方立法质量包涵评价具体的法律法规的效果的范畴。
   在关系到法律法规具体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着多方面的评价标准,譬如:法律的合宪合法性,法律技术的相关规定以及在实行过程中具体应用的法律规则等等。
    3.地方立法质量受社会多方面因素的影响。
   在现实的社会生活中,影响立法质量的因素可以说是很多的,分为立法中的因素和立法外的因素。在立法过程中,立法的指导思想、立法的政策,立法权限的分配,立法程序等因素都直接影响立法之质量的高低。在立法之外,社会物质生活发展的整体水平、政治组织形式、法制教育的水平等也会影响立法的质量。其中,对于立法外的因素是决定立法质量的决定性因素与一个国家的发展水平有着密切的关系,正如法律发展的模式一样,不同的时代适用不同类型的法律,不同类型的法律保障权利和利益不用,因此本文主要是针对立法中的因素对地方立法质量加以探讨。
(二)地方立法质量的意义
1.地方立法使国家的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以及其他的国家政策的原则性规定在本行政区域内得到细化实施。在当今的法制进步的社会实践中,国家性的立法重在解决调整的全局性、整体性、根本性问题,不可能事无巨细面面俱到,也难以周全规范不同地区的不同情况。为了保证地方立法能够真正的传达国家立法所包涵的精神和发挥国家性立法的指导作用,地方立法的质量保证是地方性立法正确制定和有效实施的前提。
2.解决地方特殊问题,需要地方性立法质量得到保证。地方性法律主要是针对本地区的特殊社会关系进行的法律调整,处理与本行政区域有密切利益关系的社会关系。在不同的地区、不同的时代,各民族、各领域存在着千差万别的社会状态,使地方性立法体现出不同的内容和形式。如果地方性立法的质量不能保证或者不能针对特定地区的实际需要制定法律,那么本地区相关的利益得不到法律的正当保护,必然会产生不利于社会秩序的稳定,经济的发展等的因素。
    3.在地方立法制度发展的过程中,地方性立法有先行立法的作用即关于本地区的特殊问题,在调整特殊社会关系的时,国家性立法没有作出相关规定的,地方立法机关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地方性立法中的先行立法不仅有助于弥补中央立法的不足,解决本地区的实际问题而且在先行制定的立法有助于为中央立法积累一定的经验。既然是尝试性的立法,那么必然会存在一些不足的方面,因此把握住地方性先行立法的质量对本地特殊社会关系的调整,对特殊社会利益的保护成为必要,地方立法的质量把握也起到了关键的作用。 (责任编辑:q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