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师范专业教育类课程设置的调查研究(5)
时间:2016-12-17 21:04 来源:毕业论文 作者:毕业论文 点击:次
课程名 满意程度 非常满意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非常不满意 教育学 6.91% 18.45% 20.03% 30.39% 19.22% 心理学 7.80% 16.78% 26.45% 26.90% 22.07% 教学法 11.56% 26.79% 25.82% 18.09% 17.74% 针对上述情况,我们针对任课教师、教学内容、教学方式和考核方式上进行了调查,发现26.36%对任课教师不满意,37.16%对教学内容不满意,32.68%对教学方式不满意,20.98%对考核方式不满意。 4.5 学生对教育实习的满意程度 表6 计算机专业师范生对教育实习的满意度 对大学期间开设的教育实习的总体评价? 非常满意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非常不满意 10.92% 26.01% 31.80% 16.34% 14.93% 从表6我们可以看到只有36.93%的学生对教育实习满意,他们认为存在的问题中比较突出的是,实习时间比较短,组织比较仓促,其次是所学的教育类课程在教育实践中缺乏指导。 图1 教育实习中存在的问题 5.高师计算机师范专业教师教育课程设置存在的问题 5.1 课程设置的功能定位不明确 现有的计算机师范专业课程设置过分强调计算机学科专业的培养,而忽略了师范生作为未来信息技术教师方面的培养。这样必然导致两种结果:一是割裂计算机师范专业与其它学科之间的联系;二是削弱了毕业于师范院校的计算机师范专业学生区别于其他毕业于高等院校的计算机学生优势,在就业、择业过程中凸现不出师范特色。 5.2 课程体系的结构不合理 由于师范生在与综合大学的学生学习年限都是4年,计算机师范专业的学生既要学习计算机学科专业类课程,又要学习计算机教师教育类课程,计算机师范专业学生的学科专业水平比不过综合大学;而计算机师范专业学生的教育理论水平和教师职业技能,又由于没有开设足够的教育类课程、没有足够的教育实践训练,教师教育课程所占的比例还不到10%,“教什么”和“怎么教”是两类课程,它们是相互独立的,这就导致职业化水平不高,也就无法达到医生、律师那样的职业化水平,也自然就无法获得医生、律师一样的高待遇、地位。 5.3课程设置的内容与培养目标联系不紧密 按照现有的社会需求来讲,计算机师范专业学生课程设置的内容往往滞后于社会的教学实践要求。例如教育部2003年颁布的《普通高中信息技术课程标准(实验稿)》是信息技术教育一个阶段性产物,新课程标准既体现了信息技术作为一个科目的独立性,又体现了我国当前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思路。但是师范院校的计算机师范专业还没有开设与之相联系的学科课程。 5.4 缺少教师教育的实践环节 开设的教师教育专业课程也只是以教师讲授为主,计算机师范专业学生的实践环节和实践经验少,在以后的教学中也不会是一名合格的信息技术教师。美国师范生教育实践达18 周,我国台湾师范生教育实践为一年,英、法在整个培养计划中约有一半时间在中学体验,而我国师范院校教育实践仅为一个月左右,造成了计算机师范专业学生所学的教育理论与实践脱节,培养出的计算机师师范专业毕业生不能适应社会需要。 (责任编辑:q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