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壁垒对我国进出口贸易的影响分析(3)_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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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壁垒对我国进出口贸易的影响分析(3)


1.3  研究思路和方法
在研究方法上,为了更深刻地了解这方面的相关知识和研究,收集了大量有关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保护并它们和中国的对外贸易之间的相关资料,并对找到的这些材料的内容进行对比,找出异同,把在此过程中产生的想法当作了第一手资料。
在找到的资料中找出相关的图标并用这些图标直观的表达出知识产权壁垒对我国外贸的影响,这是图标与文字相结合的分析方法。用对比分析法对比了一些外贸情况跟我国相同的,不同的国家现在的知识产权壁垒情况和策略,描述了这些策略对我国外贸的影响。
2  与知识产权相关的理论
2.1  知识产权壁垒的含义
知识产权壁垒是在保护知识产权的名义下对含有知识产权的商品,如专利产品、贴有合法商标的商品,以及享有著作权的书籍、唱片、计算机软件等实行进口限制(主要涉及的是有关平行进口的问题);或者凭借其拥有的知识产权优势超出知识产权法所授予的独占权或有限垄断权的范围不公平或不合理地行使知识产权实行“不公平贸易”。[2]
我们可以把知识产权看作是一个垄断权,在阻止别人非法使用知识产权拥有者的技术,这样可以鼓励创新者去更好的发挥自己的潜能,带动社会的进步,从经济学角度来看,知识产权是产业竞争的工具,可以保护各种知识产权拥有者的权利。知识产权的范畴包括: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权利;对演出、录音、录像和广播享有的权利;对人类在科学活动领域的发明享有的权利;对科学发现享有的权利;对工业品外观设计享有的权利;对商标、服务标记、商业名称和标志享有的权利;对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享有的权利;对在工业、科学、文学或艺术领域里一切智力活动所创造的成果所享有的权利。[3]
2.2  知识产权的保护
2.2.1  国际保护  
19世纪中期以来,技术的发展和交通的改善促进了国家贸易额的增长。各种经济和政治利益开始与自由贸易交织在一起,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知识产权规范,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各国对外贸易利益有着密切的联系,通过贸易协定对各国有差异的知识产权规则进行协调和统一,有利于消除贸易扭曲和贸易障碍,促进贸易增长,这是贸易协定纳入知识产权规则的最初的原因。
如今世界大多数国家基本上已经设置了保护本国利益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并且签了国际知识产权公约,只有很少的国家没有实行这个制度。
在很早之前人们发现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必要性,并且制定了一系列规则,但是渐渐的有些法律配不上人类发展的脚步,因此,我找出一些较早的知识产权保护的若干资料和法律制度:
“保护工业知识产权巴黎公约” 签订于1883 年的,“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在1886 年签订的,“关于商标国际注册的马德里公约”在 1891 年签订的,“制裁商品来源之虚假或欺骗性标志协定”制定于1891年,“工业品外观设计国家备案海牙协定”在1921 年签订的,“世界版权公约”于 1952 年签订,“为商标注册目的而使用的商品与服务国际分类协定”制定于1961年,“建立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分类协定”于 1968 年签订,“专利合作条约”制定于1976年,“与贸易相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于1991年签订。[3]
2.2.2  国内保护
我国知识产权的发展经历了漫长的过程。中国最初的知识产权保护由西方文化入侵而来的,因为在中国司法制度落后的19世纪西方强国在中国实行他的治法外权。在20世纪《巴黎公约》设立后,我国遇到很多不公平和强行加给我国的条款规则。从那之后中国开始了正式的知识产权立法的制定。 (责任编辑:q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