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壁垒对我国进出口贸易的影响分析(4)
时间:2018-03-21 11:26 来源:毕业论文 作者:毕业论文 点击:次
我国的第一个正式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在1928年由国民政府发布了。但,在高度复杂的案子里该法典的作用很小,几乎可以说是一个摆设。 进入80年代以后,我国对知识产权保护立法可以说是特别期待。中国的对外开放政策推动了知识产权法的出台,因为我国需要吸引更多的外资,并需要更多的设备和先进技术。1984年美国出台了著名的301条款,301 特别条款规定:美国总统可以对任何采用歧视性、不公平、不合理手段用以限制美国与他国进行贸易或者违反相关国际条约的外贸的行为实行制裁,在上述场合情况下,美国总统同时还能够增加关税和税收,更甚者还可以直接禁止来自侵权国家的服务或产品输入到美国。而自 301 特别条款的制定以来我国的出口几乎每年都受阻,中国为解决此类问题的立法收效甚微,所以对于我们来说这是一个任重道远的工作。 2.3 知识产权壁垒的形式和特性 2.3.1 知识产权壁垒的表现形式 知识产权壁垒的表现形式多样,通过调查发现各国的合作伙伴,交易对象和规定条约都不一样,我们从中国的贸易伙伴来看,下面我用几点来描述知识产权壁垒的表现形式: (1)专利标准化 因为各国间经济,技术方面存在各种差异,发达国家用自己的技术优势控制知识产权中对企业的核心竞争影响最大的专利,然后让这些专利和技术性壁垒互相结合实现了专利的排他性,利润的最大化[4] 。 (2)知识产权的内部化 为了文持高科技优势许多跨国公司在具有知识产权的商品与知识产权的贸易有着很强的内部化倾向,一般表现在跨国公司进行关键技术和专利商品交易时候贸易对象将被限制在一个很小的范围内,通常与他们所选择的公司,如母公司,子公司等有关公司。要不把关键技术_等价交换,成了事实上的不予受理,在高科技领域阻碍新的竞争者加入。 (3)限制平行进口 目前各国对平行进口的态度都有很大的矛盾是否合法,要不要实行都是充满争议的话题,只有知识产权优势很明显的几个国家严禁平行进口政策。 (4)其他方面的知识产权滥用 一般在专利、商标、版权及邻接权、商业秘密、地理标记、反垄断等各类知识产权中都可能出现知识产权的滥用,从而形成知识产权壁垒。 2.3.2 知识产权壁垒的特性 知识,信息等无形财产的知识产权壁垒的对象。当你使用获得这些有形仿的信息,你很有可能会被罚款,如果你想合法地使用,就必须支付高额的专利费,知识产权壁垒,因此看不见,摸不着,但是你却可能因它的存在而触电。[5] 跟着进一步加快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中,知识产权壁的趋势越来越多样化,特别是专利和标准的结合标准形式,这种新的技术壁垒形式已经成为占据今天的国家法律形式中最重要的高科技领域。它具有两面性,专利标准化代表了合理的一面。在历史发展的过程中,专利和标准是没有相关的两个概念,这两者之间有一定的冲突,但跟着社会的发展,两个相互竞争的出现,而这个新的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的形式,两个这样的组合造出了国际贸易中最有力的武器-技术性壁垒。专利标准化这种新的技术壁垒形态也越来越受到政府和企业的重视[6 (责任编辑:q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