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原产地规则问题研究(3)
时间:2018-04-06 22:11 来源:毕业论文 作者:毕业论文 点击:次
大多数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的规定与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完全获得标准一致,可从上文看出NAFTA的原产地标准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了实质性改变标准上。在北美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下,其区域内成员国进口原料的来源将从原来世界各地进口转变依赖于其成员国相互间提供,从而导致了北美自由贸易区对区域外产生了贸易排他性,而其内部成员国之间专业化生产使用加强和产业结构调整。因此北美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对区域内成员国之间和区域外各国贸易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分析 而相比起北美自由贸易区,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CAFTA)原产地规则则有很大的不同。在这里阐述关于其原产地规则的主要内容。 1、关于原产地累计的规定 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关于原产地累计的规定,CAFTA成分可在其自由贸易区内部累计。只要该产品中原产于自贸区内而不局限于在自贸区内任一国家的原材料价值超过总价值的40%。 例如:甲产品从马来西亚出口到中国的本地原产料20美元,源自文莱的原材料价值40美元,源自泰国的原材料价值30美元,离岸价200美元。那么原产于自由贸易区的成分达到了90美元,占总价值的45%,其成分超过了40%的标准。所以甲产品还是自由贸易区内的原产品,能受到自贸区税率的优惠待遇。 2、关于原产地标准的规定 中国-东盟原产地规则规定能享受优惠待遇的产品分为了完全获得产品和非完全获得的原产品。对完全获得的原产品规定了原产成分至少达到产品离岸价的40%或非原产成分小于产品离岸价的60%。论文网 3、特定产品的原产地标准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对于特定产品不是完全根据40%的增值原产地规则标准来判定原产地,而是根据这两种分类来判别原产地标准: 第一种是“选择性标准”。“选择性标准”规定了包括税目号改变标准、增值百分比标准以及加工工序标准的多种原产地判定标准。凡是列入选择性标准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内成员国双方的进出口商可以根据需要选择“选择性标准”或者“一般性判定标准”,只要产品的区域价值成分大于或等于产品FOB价格的60%,就可被认为原产品。 第二种是“唯一标准”。主要包括动物毛、养殖珍珠、和冰淇淋产品。例如:从蒙古进口的羊羔在中国饲养长大,从它上获取的毛发,经过梳理以后从中国出口到了泰国,能获取原产资格。在《产品特定原产地标准》清单列明,即使羊羔不是在中国出生的,但是根据相应的标准是“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内饲养的羊羔、羊或其他动物获得”,可以认定羊羔它的原产资格。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中列出有132种可选择适用税号改变标准的产品。而该原产地规则中有395种可选择适用加工工序标准的产品,主要包含针织纺织类和棉线类产品。 (责任编辑:q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