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微博视角下的言论自由(2)
时间:2016-12-19 19:55 来源:毕业论文 作者:毕业论文 点击:次
一、微博中言论自由的特点 微博,起源于国外的一个社交网络Twitter,中文称推特,是利用无线网络,有线网络,通信技术进行即时通讯的一种微博客的典型应用。在国内,由于传统媒体的言论自由受到限制,微博逐渐成为时下最重要的信息传播平台。据中国网报道,2013年1月15日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发布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止2012年12月底,我国微博用户规模为3.09亿。显然微博已经成为我国最为重要的言论场所。微博本身并不是信息的传播者,而是散布信息的中介媒体。如同马歇尔•麦克卢汉所言:“媒介即信息”那样,微博作为当前最为重要的信息媒介平台,不仅是信息收集的载体,同样是创新信息传播的方式。 (一)言论自由的的涵义 言论自由是宪法中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是公民通过语言表述各种思想和见解的自由,包括口头和书面等表述形式,广义的言论自由还包括新闻、出版、著作、绘画等自由。通常来说,是指公民按照自己的意愿自由地发表言论以及听取他人陈述意见的权利。在现代民主中,言论自由通常被认为是一个不可或缺的概念,而在这个概念下的言论自由理应不该受到政府的审查。然而国家依然会处罚一些有着破坏性的言论表达,虽然并不会在公民发表言论之前进行禁止,如明显地煽惑叛乱、诽谤、发布与国家安全相关的秘密等等。几乎所有国家的宪法都规定有言论自由的相关内容,但是可能因为一些被大众所熟知的原因,公民所享有的言论自由正演变成为一个模糊的概念。 在信息传播的过程中,公民的言论自由也受到了很大的限制。当前,言论自由在传统大众传播过程中并没有很好的体现,普通媒体的言论要通过各种途径的审核和审批才能通过,从实质上说,这是对公民言论自由的一种限制。无论是纸质媒体还是电视媒体,很多时候都会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公民的言论自由,使公民自己发出的声音“薄弱没有力量”。然而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微博逐渐成为人们最受欢迎的网络媒体,公民言论表达的自由无论是在广度上还是深度上都得到很大程度的延伸,越来越多的人都通过微博这个平台发表自己的观点。我国学者甄树青认为,“公民享有言论自由,意着:第一,每个公民都有平等的发言权。第二,除了法律规定的范围外,任何人或组织不得给言论自由设置禁区。第三,只要公民的言论没有超出法律规定的范围,就不能因发表了某种言论而给发言者带来不良后果。” 无论是普通公民还是公众人物,无论是草根还是明星都能够利用微博畅所欲言,吐露自己的心声。微博中的言论有着前所未有的自由,言论自由被最广泛的行使。 (二)微博中言论自由的特点 第一,言论自由的特点体现在微博中言论内容的扩大化。“言论自由是有界限的,这个界限就是我国法律规定的言论自由的范围。” 在传统媒体中,公民并不是直接享有言论自由,而是由广播电视、纸质媒体代替发言,借助这些传统媒体的传播手段进行言论表达。而这些发表的言论内容都是按照国家的各种要求进行传播,任何内容的发表都要经过各种审核机关的审批。这样国家在保障公民行使言论自由的同时又按照自己的意愿限制公民的言论表达,这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公民基本的言论自由权利。而对于以往的传统媒体而言微博中言论自由最大的特点就是言论内容的扩大化。各种各样的声音都可以出现在微博中,任何人都可以对于任何事发表自己的意见,这对于言论自由的发展是一种进步。无论是经济方面、政治方面、社会方面的各种问题公民都可以根据自己的想法发表各种意见,充分体现了“言论无禁区”的理想状态。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的爱默生指出,“表达自由不仅是一项基本的公民权利,而且是一个重要的民主制度。” 这种言论内容的扩大化是健全公民言论自由权的一种体现方式,是保障公民正确行使言论自由权的具体表现。 (责任编辑:q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