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实验经济学的不公平规则厌恶测度(2)_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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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实验经济学的不公平规则厌恶测度(2)


1  绪论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在传统经济学中,“理性人”假设认为经济决策主体都是理智并且具备良好的判断和计算能力的,其行为也是完全理性的。在经济活动中,决策主体所追求的最终目标是自身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如:消费者追求的是效用最大化,生产者追求的是利润最大化。然而,行为经济学通过实验研究发现了行为人诸多不符合传统理性人假说的经济行为,如分配决策中的利他行为;礼物交换实验中双方付出比基本报酬更高的努力;以及信任实验中行为人高度的履约率。
为了解释看似不合理的决策行为,行为经济学家提出了含义更为丰富的社会效用函数,其中社会偏好是一类重要的解释变量。而公平则是人们最重要的社会偏好之一。公平偏好主要分为基于结果的公平,如财产不公平厌恶,和基于过程的公平,如规则不公平厌恶。人们对公平的偏好会诱导他们产生公平正义的情绪或者在看到不公平行为时产生愤懑不满情绪,这些内在化情绪会对其经济决策产生影响。
    本研究属于团队项目“陌生个体之间信贷履约”课题下的部分内容,在理论推导和数据分析中,本文也借用了其他部分实验的思路和数据。本课题的行为实验共分四个部分,其中前三个部分分别对被试的风险偏好、规则不公平厌恶偏好和财产不公平厌恶偏好程度进行测试,并用以解释最后一部分中测出的陌生人之间信贷履约程度。风险偏好实验以经典的“选彩票”实验测度被试在连续十轮期望不同,风险也不同的彩票组合之间的选择,以选项个数和转折点位置反映被试风险偏好。财产不公平厌恶偏好实验通过被试在旁观位置对不公平行为的惩罚力度和方向来测度其财产不公平厌恶程度。信贷履约实验则在“贷款—还款”这一场景下,给予被试自主选择贷款额、贷款利率和还款额的权利,最终测得其信贷履约程度。
本文所研究的就是行为人的规则不公平厌恶,在测度出这一偏好之后初步探究其对经济决策的影响,这一影响主要与现有文献中关注较多的财产不公平厌恶相区分,以期找到影响社会效用的另一偏好因素,并对强化规则认同以增进合作提供建议。
1.2  研究问题描述
规则在经济社会生活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所谓规则,是指在社会生活中约定俗成的多数人认为合理、正当的社会规范。规则不同于法律、法规,因为它没有强制力;但由于它是被绝大多数人广泛认同并遵守着,所以在人们自发作出合理经济决策的影响因素中,它显得更为重要。同样,由于具有强制约束力的法律、法规不可能涉及到人们生活的每个角落,规则在人们日常交往中才能显现其特殊的重要性。
传统的经济学观点认为在匿名个体的经济交往中,理性的个体都是以最大化私人财富为目的的。特别是在没有外界约束的情况下,理性个体可以根据情境的变化作出对自己最有利的决策。但近来的行为经济学研究发现,行为人的决策并非绝对意义上的“理性”,特别是在财富分配实验中,行为人可能会出于嫉妒、愤恨等情绪拒绝远低于对方的财富分配方案,甚至不惜以“两败俱伤”的方式惩罚对方的不公平分配方案;反之,行为人也会出于怜悯、同情或声誉考虑,在占据了绝对分配地位的情况下给对方相对可观的财富比例。
以上看似不理性的经济决策可能折射出更加全面客观的行为人效用追求。本文认为,由于行为人长时间的生活在社会约定俗成的一系列公认合理公认的规则下,在其主观偏好中有对公平规则的认可,或者对不公平规则的厌恶。进一步来说,本文认为,行为人对公平规则的认同程度,或者说对不公平规则的厌恶程度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行为人在特定规则下的行为决策。 (责任编辑:q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