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银行信贷与经济增长基于天津房地产调控政策的研究(2)_毕业论文

毕业论文移动版

毕业论文 > 经济论文 >

房价银行信贷与经济增长基于天津房地产调控政策的研究(2)


本文选取了天津这一经济实力正在不断增长的发展中城市为例,对在各项调查及其他研究文献中所列举的影响房地产价格比较大的银行信贷和经济增长等因素进行实证分析,找出他们之间的关系,并提出合理的政策建议。
1.2天津市房地产调控政策介绍
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国务院继续采取措施控制政策,高度重视价格规制问题,有效地抑制房价上涨的势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的下发,之前,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政策,从而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巩固成果,对于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天津市人民政府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作出的调控政策,踊跃采取有效措施,主要从住房税的减免、抑制房价过快上涨,鼓励个人贷款买房、对公积金住房贷款政策进行进一步完善、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进一步使房地产市场井然有序,使城镇居民的住房问题得到很好的改善。
2011年,天津市政府公布的文件在我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实施后续通知,首先要加强实施国家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要求商业银行暂停发放居民家庭(成员范围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买家,下同)购买第三套及以上的住房贷款。如果贷款购买商品住房,首付款将被转移到30%及以上;购买第二套住房,贷款时符合首付款不低于50%的不低于1.1倍基准利率贷款利率的要求。商业银行要严格管理消费性贷款,绝对不可以用来购买住房。天津市政府要保证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低成本、中小型商品住房项目,参与保障性住房工程的贷款需求。
继2011年以“限购”为主题的楼市调控重磅落地后,全面而长效的市场、税收等方向的调控举措虽持续吸引多方关注,两年后,再次迎来了全国的楼市调控政策:国五条,即《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于2013年3月1日,由国务院正式发布,这项政策提出了继续坚持楼市调控的多项要求,成为“限购令”出台以来楼市经历的又一次重大政策变革。其中在第三条应继续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提到,银行业要认真落实首套房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加大力度执行二套住房贷款政策,第三套及以上购房贷款继续暂停发放;对贷款人资质和信用的审查将进一步强化,发放贷款严禁违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管理和检查均需要金融管理机构和银行业监管部门的配合来进行加强,违规行为应当及时纠正、违规机构要依法处置,第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也要根据市场情况适度提高。
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后,房地产市场迎来利率又一次调控。“住房信息联网”、“不动产统一登记”、“房地税立法化”、“以房养老”、“一二线城市调控升级”等一系列宏观形势的变化,也在不同程度上对楼市产生了影响。但纵观天津楼市,“国五条天津细则”相对宽松,短期内不会成为“房产税”试点城市,2013年,宏观环境整体来说相对明朗。
 2013年,新一届政府为文持宏观政策稳定,大力建立健全的长效机制。地方政府决定了一系列限购、限贷等调控政策,天津市制度出台,主要是加强现有机制的基础,包括战斗和防止不法中介高收入的一部分非法访问,频繁的交易由一个小数目,私有财产的建筑方法,采取住房公积金的小面积。4月6日天津市建委表示,天津加强备案前资质预审,不得越级开发,强化资本金管理,禁止资金不足项目开工建设。这一年,对于开发企业资质动态管理的制度要加强完善。天津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质量管理条例出台后,房地产的门禁管理系统应加强,投资者信用审查制度的加强,评级机构和个人禁止发展。 (责任编辑:q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