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唆帮助自杀行为的刑法可罚性研究
时间:2023-04-08 15:59 来源:毕业论文 作者:毕业论文 点击:次
摘要纵观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它除了带给我们日益繁荣的生活以外,同时也造成一些社会 问题,如自杀。目前,自杀及其参与行为的合法性问题在法学学界颇有争议。本文从自杀的 合法性问题着手,综合讨论与比较“合法说”、“违法说”和“法外空间说”的学理解释,提 出从违法性和有责性两个层面对自杀行为作出阶层化理解,进而通过对单独正犯说、共犯独 立性说的批判,以及共犯限制从属性理论的应用,深入探究教唆、帮助自杀行为的入罪途径。88296 In today's rapid economic development, which in addition to bring us more prosperous life, but also caused some social problems, such as suicide。 At present, the legitimacy of the suicide and participation behavior problems in the law educational world disputed。 This text set about from the legal issues of suicide, comprehensive discussion and comparison "legal", "illegal" and "outer space " theory to explain, put forward from two aspects: illegality and duty stratification for suicide behavior understanding, and then through the single crime, accomplice independence said criticism, as well as accomplice limit the application of the dependency theory, further to explore the crimes of abetting, help suicide behavior way。 毕业论文关键词:自杀; 教唆; 阶层; 共犯; 从属性 Keyword: Suicide; Abetting; Stratum;Accomplice;From attribute 目 录 引 言 3 一、对自杀合法性问题的争论 3 (一)合法说 4 (二)违法说 4 (三)法外空间说 5 二、对自杀行为的阶层化理解 6 三、对教唆、帮助自杀行为的分析 8 (一)单独正犯说的检讨 8 (二)共犯理论的应用 10 四、总结 12 引 言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通讯的进步,“自杀”一词越来越频繁地出现在我们的眼前。自杀, 顾名思义,即自己杀害自己或者放弃自己的生命。然而,现实中一些人的自杀不仅仅与自己 相关,还存在他人教唆、帮助其自杀的参与行为,这使得自杀这一问题在刑法学上显得愈发 复杂多样。源-于,优W尔Y论L文.网wwW.youeRw.com 原文+QQ75201,8766 关于教唆、帮助自杀行为,如曲新久教授所著的教材,从是否构成间接正犯的角度,列 举了“诱骗、帮助未满 14 周岁的人或者丧失辨认或控制能力的人自杀和教唆、帮助意志完 全自由的人自杀”这两种情形。显然,前一种教唆、帮助行为构成了故意杀人罪的间接正犯, 所要特别加以区分的应是后一种情形。因此,本文所指教唆、帮助自杀,仅针对“教唆、帮 助意志完全自由的人自杀”①。 在教唆、帮助自杀这一问题上,很多国家或地区刑法都将之作为与普通杀人不同的独立 犯罪类型加以明文规定,如日本、英国、法国和我国的台湾地区。②但是,与上述立法例不 同,我国仅在刑法典第 232 条简单规定了故意杀人罪,而对于教唆、帮助自杀并没有明文规 定。这也给这一行为的可罚性留下巨大的研究空间。有人认为,这种行为构成单独正犯。如 高铭暄、马克昌两位教授主编的刑法教材中指出,教唆、帮助自杀的,并非属于共同犯罪中 的教唆犯或者帮助犯,但由于行为人的教唆、帮助行为与自杀者的死亡结果具有因果关系, 所以一般应按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③而目前新兴的一种观点则从共犯理论的应用角度论述 这一问题,二者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为了在这其中选出一条更适合解决问题的出路,首要的 核心便在于解决自杀行为本身的合法性问题。 (责任编辑:q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