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淘宝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处理规定的研究(2)_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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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淘宝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处理规定的研究(2)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线下的知识产权纠纷处理案件,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的《2015 年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报告显示,直至 2015 年,全国各地方人民法院全年新 受理的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也仅有 10 万余件。由此可以看出,电子商务平台所受理的知 识产权侵权投诉数量与线下的知识产权纠纷诉讼数量形成鲜明的对比。与诉讼案件相比, 方便的投诉方式,简短的处理流程,快速有效的解决效果,使得更多的权利人愿意选择线 上投诉这种形式来维护自己的权利。这一现象使得淘宝等电子商务网站的知识产权纠纷处 理制度必须引起广泛的重视,思考其中存在的问题并使其逐步完善。 

一、淘宝知识产权纠纷处理机制及其不足 针对知识产权的侵权处理,淘宝一般采取的流程是:权利人投诉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客服介入受理,被投诉人进行申诉,客服人员针对不同类型的权利类型,依照不同的具体 规则进行比对判断,最终作出相关的处理决定并将其反馈给投诉人员。而具体判断的标准, 则是依照其具体的规定且辅以相关的法律作出。淘宝关于知识产权纠纷处理的规定,整体 上可以概括为“总则+细则+补充公告”的形式。既有起总则性的基本规则《淘宝规则》; 也有针对淘宝网上发生的知识产权纠纷的解决专门制定的《不当使用他人权利规则与实施 细则》;及针对不同侵权类型发布的一系列补充治理公告,再加上指导解决淘宝交易纠纷 程序性问题的《淘宝争议处理规则》、《违规行为纠正的规则与实施细则》进行补充和细 化,以此完善整个淘宝知识产权纠纷处理机制。 来自优Q尔W论E文R网wWw.YouERw.com 加QQ75201.8766

可以说在同行业中淘宝的知识产权纠纷处理规定已经比较成熟和完善了,但这并不意 味着其规定已经尽善尽美,笔者针对实务出现中的问题,总结出了目前淘宝规则缺少规制 权利人滥用投诉权的规定、过分依赖第三方出具的“专利侵权判定咨询意见”等不足之处。 

(一)专利权投诉中专利权评价报告的强制性要求 淘宝关于专利权侵权投诉的处理,一般是通过专利权人提交的投诉材料,和被投诉人

的申诉材料,将被控侵权产品与权利人的专利权保护范围进行比对,判定是否构成侵权。 但是,淘宝的相关客服人员一般不具备理工科背景,在侵权比对方面的专业知识往往与专 业人员相去较远,又鉴于我国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一般不进行实质审查,相关专利 权稳定与否存在着较大的不确定性,给侵权对比增加了难度。因此,为了明确专利设计要 点及专利稳定性,在维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保障平台正常的经营秩序,淘 宝在其专利权投诉受理条件中明确了“对于 2010 年 1 月 1 日起申请的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 专利,发起投诉时应同时提供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权评价报告》”的规定。 

从实践经验中可以看出,《专利权评价报告》的确能对确认权利人专利权的稳定性, 明确设计要点等方面具有很高的参考价值,也能够起到减少程序反复的作用,并且《专利 权评价报告》具有一定的权威性,也使淘宝在专利权界定上有迹可循,因此,督促权利人 去做《专利权评价报告》是未来专利侵权纠纷处理的发展趋势。但是这项规定同样有它的 不足之处。《专利权评价报告》的出具不具备即时性,一般情况下要等待二个月左右的时间,但是某些权利人获得专利授权的时间较短,还没有来得及去申请国知局出具《专利权 评价报告》就已经发现了淘宝上的侵权行为,如果这时强制其出具《专利权评价报告》, 那就会延长其维权周期,而这种对维权周期的延长,可能会给专利权所有权人造成许多不 必要甚至是不可挽回的损失。1及时有效地处理,尽早防止损失扩大往往是权利人选择在淘 宝上进行投诉的一个重要原因,而维权时间周期的延长就将使得线上纠纷处理制度丧失了 其一定程度上的优势。  (责任编辑:q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