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巫与方士地位变化看秦汉时期的思想统一(3)_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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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巫与方士地位变化看秦汉时期的思想统一(3)

由于古今名实的不同,先秦语境下的巫与方士和秦汉语境中的“巫”与“方士”必然存在差别,而讨论秦汉时期的巫与方士的地位变化与思想统一的关系避不开要将其与先秦时期做一个对比与溯源,因此本文首先就所要研究的巫与方士进行一个界定。

首先,关于巫的界定。在甲骨文中,巫作 ,对此陈梦家、饶宗颐、唐兰等学者都认同,并对这个字都做过释义,但各家有着不同的见解,但大致可以归为六种观点:“一、释为卜筮的‘筮’字;二、释为一种祭祀的名称;三、释为国名;四、释为地名;五、释为一种神名;六、释为一种人”。 其中与我们所要讨论的最为密切的是将其释为一种人。而从它的其他五种意思中,我们不难看出其是与祭祀有关的。由卜辞“大雨,巫不出”及“其舞其雨”可以看出,商代的巫以舞祈雨,通过一定的仪式来向鬼神祷告。巫以舞祈雨的仪式到了周代还是作为巫的一个重要工作存在。文献综述

《周礼》载“司巫:掌群巫之政令。若国大旱,则帅巫而舞雩。国有大灾,则帅巫而造巫恒。祭祀,则共匰主及道布及蒩館。凡祭事,守瘞。凡丧事,掌巫降之礼。” 可见,在周代,巫有专门的官员进行管理,巫的职能主要是掌管祭祀活动,祈福禳灾,解除各种凶灾疾病。同时,《周礼》中还记载了男巫和女巫,两者各司其职,同归司巫所统帅。“司巫:中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胥一人,徒十人。男巫,无数;女巫,无数;其师,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巫排在“五祝”之后,“七史”之前,而且司巫由中士二人担任,男巫、女巫的数量不限,同时,其“师”也只是中士,可见周代巫的地位应该不高,一般只是作为“祝”的助手,同时这类巫有着官巫的性质。

巫除了祈雨禳灾之外,还有什么特质呢?“民之精爽不二,齐肃聪明者,神或降之,在男曰觋,在女曰巫,使制神之处位,為之牲器”。 同时,《公羊传》注疏里有载:“巫者,事鬼神,祷解以治病请福者也”。 可见,巫还有降神事鬼的能力。

由此可见巫是具备特殊的精神特质(精爽不二,齐肃聪明),并且能够交通鬼神进而能够祈福禳灾,解除祸害的一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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