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儿童利他行为国内外研究现状
时间:2023-08-23 22:10 来源:毕业论文 作者:毕业论文 点击:次
生物学家威尔逊(E • Wilson)认为行为主体通过降低自己的社会适应能力来增加行为对象的社会适应能力的行为属于利他主义行为,这里面包括了亲代对子代的无私奉献、牺牲,即“缘利他”。此外他还提出,利他行为是人的本性,是由利他基因决定的。北京大学生物学教授郑也夫从基因遗传的角度将亲缘利他行为分为“亲子利他”和“血缘利他”。他认为人没有无缘无故地帮助陌生人的天性。就算在几万年前人类的基因中有利他的基因,在人类进化的过程中早就已经被淘汰掉了,然而现在的世界不完全是一个利己的世界的原因是有“亲缘利他”的存在,“亲缘利他”这一种行为的基因至今幸存的原因是,母爱是自然选择的产物,是为了自己的基因最大限度的遗传。而亲属间的“血缘利他”则是通过降低自己的社会适应度来增加亲属的社会适应度,但是亲属之间总有一些相似的基因,总的来说还是增加了自己的基因的遗传概率[23]。89677 1971年特里费斯(R• Trivers)提出在群居动物或者长期交往的两种动物之间存在“互惠利他”行为,这同样都是自然选择的利己因素导致的,是为了自己种族的基因的遗传产生的。但是互惠利他建立的前提是互惠对象之间的持久交往和相互信任[24]。 研究经济学的学者认为,人类的一切活动都是以追求利益最大化为原则的。从这一原则出发,经济学家贝克尔(G• Becker)认为家庭中的利他行为可以增加家庭成员的社会在适应度,具有巨大的经济效用价值[25]。 心理学领域对利他行为的研究比较注重外显的行为。并且常常与“亲社会行为”一同出现。亲社会行为是一个含义非常丰富的词汇。在社会心理学领域,亲社会行为,一般情况下泛指对他人和社会有益的行为。特别是指以他人的情感和思想的移情为前提的有益于他人的活动,一般有助人行为、分享行为、合作行为、谦让行为和利他等行为。缪森和艾森伯格(Mussel & Isenberg)把利他行为定义为:行为主体自愿地倾向于帮助他人或者使另一个群体受益且不期望任何回报地行为[26]。论文网 对利他行为的研究发展至今,在研究对象上,李泊黍、顾鹏飞研究了影响5-13岁儿童利他观念发展的因素。发现在随着年龄的增长,个体的利他观念也随之发展。但是我国儿童在观点采择的理由上有独特之处,相对其他国家的儿童,他们更倾向情感上的补偿而不是更加关注被帮助者的实际需要[27]。张和平认为2岁半至3岁半的儿童的自我意识开始萌芽,此阶段的儿童有可能会在不理解利他行为的实质的情况下根据成人的要求表现出利他行为。多是来源于对成人或者同伴的模仿。他通过实验发现2岁半至3岁半的儿童在施加积极的教育影响下,可以形成利他行为,但是行为有反复,需要后期长时间的巩固[28] (责任编辑:q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