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基督教对西方婚姻家庭法制的影响(3)
时间:2023-08-27 21:40 来源:毕业论文 作者:毕业论文 点击:次
4、婚姻的目的 基督教中婚姻的目的有5个,一是使人得到伴侣,上帝先创造了一个男人然后再创造了一个女人出来,意思就是觉得一个人独居不好,要创造一个伴侣来陪伴他、帮助他。这也体现了婚姻中的核心是夫妻两人;第二是养育下一代,这个目的被认为是基督教中婚姻的首要目的,上帝所创造的世界需要管理者,基督教教徒结婚以繁育后代就是为了繁育出这个世界的管理者;三是培养虔诚信奉上帝的后裔,生在基督教家庭,从出生就接受基督教文化的熏陶,这样的家庭的后代便是虔诚的上帝信仰者;四是防止淫乱,早期基督教强烈的表现了要将婚姻当作防止淫乱的工具,在宗教改革时期人们已经慢慢承认婚姻生活给人带来的欢乐和爱,后来人们也渐渐发现婚姻真正的核心是爱,婚姻是一种情感关系;五便是使身心得到满足。 5、对生育态度 早期基督教婚姻的主要目的便是繁育后代,孩子是上帝的馈赠,且早期的欧洲社会贫穷落后,人口增长缓慢,社会劳动力不足,社会发展需要人力资源,这样的社会背景导致基督教早期是反对节育的,以至于衍生了反对堕胎的理论。在4世纪时禁止堕胎正是出现在教会法中,世俗法也逐渐吸收了这条规定。其实在当代基督教仍是反对堕胎的,认为这是一种不道德甚至是一种杀人行为,只是现在人权观念越来越兴起,人们认为是否生育是自己的私事,别人无权干涉。 (责任编辑:q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