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灿烂千阳》中的主要女性形象(2)_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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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灿烂千阳》中的主要女性形象(2)

娜娜去世以后,扎里勒的妻子儿女们害怕玛丽雅姆这样一个“哈拉米”给家庭带来闲言碎语和耻辱,于是马上决定让年仅15岁的玛丽娅姆与比她大将近30岁的拉希德结婚。在听到消息的那一瞬间,她是知道自己不想要这一段婚姻的,但是她没有坚决反对,而是想要依靠父亲来否定这个意见。但从扎里勒的懦弱、不出声反对中,玛丽娅姆发现了父亲的虚伪自私,她感到迷茫无助,意识到自己一直以来崇拜的父亲并不能保护自己。而拉希德想要迎娶的也并不是一个自己爱的人,而是一个可以照顾他的生活起居以及拥有生育能力的女人。面对众人的劝说和仓促的婚礼,玛利雅姆并没有采取强烈的反抗,而是选择悲痛地承受。一个年仅15岁的孩子就这样嫁给了素未谋面的丈夫。在这个父权制国家,女人通常由自己氏族的男性婚配给另一些男人,他们几乎把她当做物品,只是作为一个两方人物愿意相互交换的物品而存在,她的处境和地位并没有发生实质的变化。她的丈夫像购买一件物品一样将她买走,把他家庭的一切强加给她,她所生的孩子归丈夫家所有。这一场婚约是在扎里勒的家人以及拉希德之间签订的,而不是丈夫与妻子之间签订的。面对自己是“哈拉米”这件事,玛丽雅姆对自己的处境十分清楚,却也无可奈何。由于玛丽娅姆是“哈拉米”,她更加没有了尊严和地位,她一开始就是自己父亲的一部分,结婚后变成丈夫的一部分。正因为她是丈夫拉希德财产的一部分,因此拉希德可以随意娶妻,这为玛丽娅姆遇见莱拉奠定了基础。作为一个地位低下的私生女,结婚似乎是她唯一的谋生手段以及让她在社会中获得认可的唯一方式。

当拉希德要求玛利雅姆在他开派对时上楼后,玛利雅姆天真地认为拉希德十分重视他们的婚姻,而事实证明,这只是因为拉希德拥有过多的占有欲,不希望别的男人看到玛利雅姆。在拉希德看来,在这个家庭、这个婚姻中,作为主要角色的是他,而不是玛丽雅姆。玛丽雅姆使用他的姓,接触、融入到他的生活、阶级中,她属于他的家族,理所当然地成为他财产的一部分。而从小处于被动接受地位的玛丽雅姆,对于丈夫的要求只是不断地同意,没有说出自己的想法。当玛丽雅姆因为多次的流产而最终导致失去了生养子女、繁衍后代的能力后,拉希德把她看做一个“废物”,他不但经常对玛丽雅姆随意辱骂,而且对她拳打脚踢。在社会中,男性是一个独立自主的完整的个体,他被当做一个生产者,一个为社会做出一定贡献的人,他的生存价值靠他所提供的劳动来证明;但是女性被生育和家务限制,无法在社会中获得与男性一样的社会地位,因此男性在面对女性失去生育能力或者不做家务时,便会认为这理所应当是错误的,本应得到指责或者让对方受到惩罚。阿富汗这个国家奉行政教合一,这意味着父权制度有着非常大的影响力,当时的政府实际上就代表在父权制影响下的社会制度。[4]当时警察在看待丈夫虐待妻子这件事时,认为“一个男人在家里做什么是他自己的事情”[2](P271),所以拉希德才会肆无忌惮地说:“这个见鬼的国家将没有一个法院会为我所做的事情判我的罪。”[2](P277)面对拉希德的残忍对待,玛丽雅姆没有反抗,而面对自己的无法生育,她感到愧疚、自责,认为丈夫的打骂理所应当,她害怕因为反抗导致无法挽回的错误。如果一定要受苦,她宁愿选择忍受,也不愿冒险反抗。玛丽雅姆认为生活在这个家里,自己至少能够寻求安稳,而如果被这个家抛弃,自己作为一个“哈拉米”将无法在社会上立足,将会有更可怕的事情发生。根深蒂固的父权制度影响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它通过家庭和社会,不断向女性施加无形的压力,而战争的冲击和对流离失所的恐惧以及对死亡的惧怕也让女性无法坚强地独自面对生活,她们不得不依靠男性来找到自己的栖息之所。阿富汗女性作为单独个体,她们没有家人的支持也没有金钱的支撑,因此没有办法也没有能力抵抗这样悲惨的命运,玛利雅姆的悲惨遭遇反映出了广大阿富汗女性的苦难。[4]因此,在家庭以及社会的环境下,玛利雅姆的自我意识逐渐丧失,成为一个逆来顺受、唯唯诺诺、被丈夫虐待而不反抗的女性。 (责任编辑:q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