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家庭暴力的现状及法律思考(2)_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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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家庭暴力的现状及法律思考(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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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完善家庭暴力法律 7

4。2 建立有效的救助手段 7

4。3对家庭暴力案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 7

4。4 明确家庭暴力施暴者的法律责任 8

总  结 10

参考文献 11

引言来自优O尔P论R文T网WWw.YoueRw.com 加QQ7520`18766

人类自有家庭这个概念幵始,暴力行为就如影随形,其严重影响着受害者的身心健康、家庭的和谐及社会的稳定。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生活及工作压力的增大及多元化婚姻观念的影响,使家庭暴力出现在了农村、城市、教育者等的家庭中。我国目前已经开始着手家庭暴力的防治工作,学术界也开始对其进行研究。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自2016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但是由于经验的缺乏和社会实际情况的复杂性,反家暴法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着种种问题。目前对家庭暴力的防治还要参考存在很多漏洞及不完善的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同时由于家庭暴力的隐蔽性及受害者的忍气吞声、相关工作人员及部门对其不予以重视等原因,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家庭暴力的防治工作,受害者得不到及时的保护,施暴者得不到应有的惩罚,有的甚至醜成恶性事件,因此为了保护受害者的身心健康,维护家庭的和谐及社会的稳定,解决家庭暴力防治中存在的问题,更好的对其进行防治并且完善我国的家庭暴力防治法是一项迫切的任务。

1 家庭暴力的相关概述

1。1 家庭暴力的概念

    家庭暴力是许多国家目前面临的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自20世纪70年代开始,家庭暴力引起了广泛的国际关注,并且许多国家的学者开始对其进行研究,同时许多国家也出台了专门的法律对家庭暴力进行防治,而我国相比这些国家而言,对家庭暴力的关注及研究起步较晚,直至1995年第四次妇女大会召开后,家庭暴力问题在我国才受到了广泛的关注。家庭暴力简称家暴,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体,使受害者身体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家庭暴力发生于有血缘、婚姻、收养关系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间,如丈夫对妻子、父母对子女、成年子女对父母等,妇女和儿童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有些中老年人、男性和残疾人也会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家庭暴力会造成死亡、重伤、轻伤、身体疼痛或精神痛苦。

1。2家庭暴力的特征

1。2。1故意性论文网

    无论施暴者是出于什么原因对受害人实施家庭暴力,其主观上一定是故意的,即有明确的目的性,不存在过失的问题。施暴者在自己实施家庭暴力时其心理明知自己的暴力行为必然或者可能会给受害人的身体上或者精神上造成一定的伤害后果,而仍去实施这种暴力行为,施暴者是希望或者放任这种伤害后果的发生,所以其主观上只能是故意,事后一些施暴者对自己当时的行为很后悔,想办法弥补受害人,但这也不能否定施暴者实施家庭暴力时其主观的故意性,只要施暴者实施了家庭暴力,其主观上就是故意的,如孩子不听话,父亲就用棍棒猛打其腿,明知自己的行为会给孩子带来很严重的伤害后果,不听别人的劝阻而仍然继续殴打,最终导致孩子下肢残疾。如果施暴者是在意识不受控制的状况下而对受害人实施暴力则不构成家庭暴力,如施暴者是精神病人、间歇性精神病人等患者。 (责任编辑:q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