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行刑社会化视角下的假释制度(2)_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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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行刑社会化视角下的假释制度(2)


(二)行刑社会化的定位及制度保障
1.行刑社会化的定位
从刑事一体化的立场来分析,行刑社会化实际上就是刑事实施过程中的社会化,因为社会化的问题也同样出现在刑事立法和司法的过程中。在实施刑罚的过程中,首先就要符合行刑社会化的理念。
2.行刑社会化的内涵
文章对行刑社会化进行了有针对性的阐述,所谓的行刑社会化,实际上就是弥补监禁刑罚中出现的漏洞和不足,使犯罪者再次接受社会化的教育,在实施刑罚的过程中,主要就是降低行刑部门的闭塞能力,加强犯罪者、行刑部门和社会的沟通与交流,使犯罪者树立正确的思想和健康的人格,能够更好的适应社会的发展和生活,顺利的回归到社会生活中去。
3.行刑社会化的制度保障
通过上述分析,本文认为,行刑社会化制度保障机制从广义上可分为监禁刑的微社会化管理、非监禁刑的社区矫正和出狱人的社会保障机制。
(1)监禁刑的微社会化管理
由于监狱刑过量适用、监狱行刑过度封闭导致监狱化程度日益严重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 ]电影《肖申克的救赎》通过讲述一位罪犯的狱中生活和心理体验,直观深入的阐述了监狱生活中的制度化的要求。影片中提到,监狱是一个非常奇怪的地方,刚开始的时候非常的痛恨厌恶它,在经过一段时间的适应之后,会慢慢的习惯有他的存在,会对他缠身依赖,会离不开他。起初,行刑社会化的理念的提出是为了更好的使监禁部门的目的和手段相适应,而监禁刑的微社会化管理的提出旨在让监狱内的服刑人员能够得到人性化管理,并不是让犯罪者被动的接受和学习监狱的文化。在监狱行刑机制中,行刑社会化主要体现在:开放式与半开放式监狱制度、累进处遇制度、保障监内罪犯与外界社会正常联系的制度、罪犯教育和劳动制度等等。[ ] (责任编辑:qin)